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遗作) #125

125.关于教会之外

外邦人

125.关于教会之外的民族或外邦人和人民,可参看我在《属天的奥秘》(2589–2604节)和《天堂与地狱》(318–328节)所写的内容;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信息,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47–51节)。一个新天堂从基督徒和外邦人当中形成,主的教会也存在于地上的他们当中,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244–246节)。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43

243.若要教会存在

243.若要教会存在,就必须有来自圣言的教义,因为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然而,对一个人来说,唯独教义并不构成教会,还要照教义生活。由此可推知,唯独信并不构成教会,还要有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真正的教义是仁与信一起的教义,而不是没有仁之教义的信之教义。因为信与仁一起的教义是生活的教义,但没有仁之教义的信之教义则不是。

最后的审判 #71

71.⑵它的性质如何

71.⑵它的性质如何。从我刚才所说的可以推断出先前的天是何性质。其性质从以下事实也可以推断出来:那些没有通过对神性的承认、良善的生活和对真理的情感而变得属灵,却仍为了自己和世界通过外在的圣洁、谈论神性事物和诚实而保持属灵的表象之人,一旦交由自己的内在,就冲进与他们的欲望一致的可憎恶行。因为此时,没有什么东西拦得住他们,无论对神的敬畏,信仰还是良心,统统不起作用。正因如此,先前天的居民一旦被带入内层,他们与地狱结合的事实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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