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每个教会都有状态的四个连续变化;其中第一个变化是主耶和华(Jehovih)的显现和救赎,这时是它的早晨或兴起;第二个变化是它的教导,这时是它的白天或发展;第三个变化是它的衰落,这时是它的晚上或荒废;第四个变化是它的结束,这时是它的黑夜或完结。每个教会都有这四个连续状态,在圣言中,这些状态由“早晨”、“白昼或白天”、“晚上”和“黑夜”来表示,这在前面已经说明。上述四个教会中的每一个教会都经历了这些状态,这一点将在下文得到充分证实,下文会依次论述每一个;然后,主耶和华(Jehovih)的显现和救赎是它的“早晨”;教导是它的“白天”或进入光明的发展;衰落是它的“晚上”或荒废;它的结束则是它的“黑夜”或完结。在圣言中,历史和预言部分处处都论述了状态的这四个变化。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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