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但以理书以从海中上来的四个“兽”来描述地上的这四个教会;对此,经上记着:
头一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我正观看,直到兽的翅膀被拔去,它从地上被扶起来,用两脚站立,像人一样,还给了它人的心。后来,看哪,另有一兽如熊,就是第二兽,它半身侧立;口齿间有三根肋骨;有吩咐这兽的话如此说,起来吞吃多肉。这些事以后,我观看,就看见另有一只兽像豹,背上有四个翅膀,像鸟的翅膀;这兽有四个头,还给了它权柄。此后,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第四兽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嚼碎,剩下的用脚践踏。这兽与它前面所有的兽不同,它有十只角。我正在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祂得了权柄、荣耀、国度;所有人民、民族和语言都敬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灭亡。(但以理书7:3-7, 9-10, 13-14等)
这些兽以同样的方式表示并描述了那四个教会,这一点从那里的所有细节(下文会按顺序展开这些细节)明显看出来,尤其从那里的最后一句话看得更明显,即:在那四个兽之后,人子将到来,祂要得不能废去、必不灭亡的权柄和国度;“变成一个大磐石,充满全地的石头”也表示祂,这可从前文看出来(2e节)。
圣言同样以“兽”(注:beast,经上或译为牲畜),以及“金属”来描述教会的状态,这一点从无数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其中一些经文,如下,诗篇:
你使有益的雨降下;你坚固你疲乏的产业;走兽1(即你的会众)住在其中。(诗篇68:9-10)
又:
森林里的一切野兽都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是我的;山中的飞鸟,我都知道;野地的走兽也都属我。(诗篇50:10-11)
以西结书:
亚述曾是黎巴嫩的一棵香柏树,极其高大;空中所有的飞鸟都在他的枝干上搭窝,田野所有的走兽都在他的枝条下生产,所有大民族都居住在他的荫下。(以西结书31:3, 5-6, 13; 但以理书4:7-13)
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为他们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立约,我要永远聘娶你。(何西阿书2:18-19)
约珥书:
要欢喜快乐;田野的走兽啊,不要惧怕,因为沙漠的居所必满了青草。(约珥书2:21-22)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和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赴我摆在以色列群山上的祭筵;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 20-21)
诗篇:
仇敌辱骂耶和华;不要将你斑鸠的灵魂交给野兽。(诗篇74:18-19)
以赛亚书:
耶和华招聚以色列被赶散的;我田野的一切走兽啊,你们都来。(以赛亚书56:8-9)
马可福音:
灵就催促耶稣,使祂出来旷野去;祂与野兽同在一处,且有天使来伺候祂。(马可福音1:12-13)
祂不是与野兽,而是与魔鬼同在一处,与魔鬼争战并征服他们;更不用提其它上千处经文了,《揭秘启示录》引用了一部分(567节)。此外,众所周知,在圣言中,主自己被称为“羔羊”,也被称为“狮子”;同样,圣灵以一只“鸽子”来代表;表示字义上的圣言的基路伯看上去就像以西结书和启示录中的“四个兽”;承认主是他的神和牧人的教会之人被称为“绵羊”;而另一方面,不承认祂的人被称为“山羊”和“龙”;后者的会众以在但以理书的那种方式被描述为:
从海中上来的兽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启示录13:1-2)
这些对比来源于灵界,在那里,天使和灵人的一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在远离他们的地方都表现为走兽,这些走兽也以一种在各个方面类似于自然界走兽形式的形式出现;对良善之爱的情感表现为温驯的走兽和良善的功用,而对邪恶之爱的情感则表现为凶猛的走兽和邪恶的功用。正因如此,圣言经常提到“走兽”,它们在灵义上表示情感、倾向、感知和思维。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以下经文中的“受造物”(注:creatures)表示什么:
耶稣吩咐门徒往全世界去,向一切受造物传福音。 (马可福音16:15)
哥林多后书: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受造物;旧事已过,一切都变新了。(哥林多后书5:17)
启示录:
这些话是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神的受造物之始说的。 (启示录3:14)
此处“受造物”表示那些能被新造,也就是能重生,从而成为主的教会之人。
注:1.在这段经文中,“走兽”是希伯来语的字面意思,也就是希伯来语;但在此处被用来比喻“你的会众”。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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