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21

21.(7)这神性工

21.(7)这神性工作合在一起被称为救赎;没有救赎,没有人能得救,因为他无法重生。主在世时所完成的救赎是征服地狱、按秩序安排众天堂,并通过这些预备一个新的属灵教会,这一点可见于《真实的基督教》这本书(115—133节)。但由于这一切都是新的,并且已经隐藏了很长时间,就像海底一艘载有贵重货物的沉船,然而,救赎的教义仍是新教会的一切属灵财富或信条的宝库,所以本书最后一节将论述救赎的秘密,展开并阐明以下命题:

(a)从敌人那里解救出来,就是那在圣言中被称为救赎的。

(b)因此,救赎就是从邪恶和虚假中解脱出来,因为它们来自地狱,是属灵的敌人;事实上,它们杀死灵魂,就像属世的敌人杀死肉体一样。

(c)由此明显可知,主所完成的救赎的第一个目的是把善人与恶人分离,将善人朝自己提入天堂,将恶人从祂自己那里转到地狱,因为这样善人就从恶人中解脱出来了。救赎的这第一件事就是最后的审判(如前所述,10-13节)。

(d)救赎的第二个目的是协调天堂里的一切事物并征服地狱里的一切事物,善人由此与恶人更明显地分离,并从恶人中解脱出来;这就是新天堂和新地狱(如前所述,14-17节)。

(e)救赎的第三个目的是从新天堂揭示真理,并由此兴起和建立地上的一个新教会;通过这些方式,善人与恶人进一步分离,并从恶人中解脱出来,是为将来分离和解脱的(这第三个目的也如前所述,18-20节)。

(f)救赎的最终目的是使得主凭祂的神性全能使人重生并由此得救成为可能;因为一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得救(约翰福音3:3)。

(g)一个人的重生因是从邪恶和虚假中的分离和解救,故是从主的总体救赎中发出的祂的具体救赎。

(h)对那些正在重生的人来说,邪恶首先与良善分离,这就像审判;然后,良善被收集成一体,并被安排成天堂的形式;最后,一个新教会由此被植入和产生,该教会的内在是天堂;外在来自内在,因此与人同在的两者一起被称为教会。

(i)所有人都被救赎,因为所有弃绝前教会的虚假,接受新教会的真理之人都能重生;但重生者实际上仍是被救赎者。

(j)救赎的目标和被救赎者的奖赏是属灵的平安。

(k)在这一天,主也已经完成了一次救赎,因为按照预言,祂的第二次降临就在这一天;我亲眼见证了这一切,由此确信上述奥秘的真实性。但这些只是笼统的概述,必须在本书末尾一一展开,并在属灵和属世之光中阐述,那里将论述救赎的秘密。

真实的基督教 #464

464.⑴《奥斯堡信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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