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当主耶和华(Jehovih)建立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时,祂引入秩序,以便它们可以在祂的指导之下,并永远服从祂。这是因为天使天堂和地上的教会一起构成一个身体,该身体的灵魂和生命就是主耶和华(Jehovih),也就是主我们的救主。整个天使天堂与教会一起也在主面前显为一个人;一个人就在自己灵魂的指导之下,并服从它;因此,整个天堂与教会一起在主的指导之下,并服从祂;因为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约翰福音14:20; 15:4-5; 17:23, 26);因此,祂就是那里的全部中的全部。但主在地狱建立的秩序是这样:那里的所有人都可以与天堂里的所有人截然对立;由此明显可知,既然主统治天堂,那么祂也统治地狱,祂通过前者统治后者。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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