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教会完结或结束之后,主耶和华(Jehovih)就显现,并对前一个教会的人施行一次审判,把善人与恶人分离,将善人朝自己提入天堂,将恶人从祂自己那里转到地狱。在每个教会即将结束时,主耶和华(Jehovih)都会显现,对那些从它最初建立直到它完结曾生活过的人施行一次审判,这一点将在下文得到证实,那里将分别论述每个教会。事实上,每个人死后都会受到审判;但在一个教会结束时,所有人都被召集在一起,并对他们进行一次总体审判;这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按天堂的秩序结合,这个过程是通过安排忠信者进入一个新天堂,安排不信者进入新天堂之下的一个新地狱完成的;我们将在下文详细阐述这种安排。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