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X.圣言的终极意义或最外在的意义,也就是纯粹的字义,对应于一位天使人,即作为一位天使的一个人的胡须和头发
乍一读到或听说头发和胡须对应于最外层或终极层面的圣言,可能会觉得奇怪;但这一对应关系源于以下事实:圣言的一切都对应于天堂的一切,而天堂的一切都对应于人的一切,因为在主眼里,天堂整体上就像一个人;关于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87-102, 307节)。
我被允许从以下事实感知到,圣言的一切都对应于天堂的一切,即:先知书的每一章都对应于天堂里的某个具体社群。因为有一次,当我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通读圣言的先知书时,得以看见天堂的社群依次被召唤出来,并感知到与它们相对应的属灵意义。这个和其它证据清楚向我表明,整个天堂与圣言存在一系列对应关系。由于圣言与天堂存在这样一种对应关系,并且天堂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对应于一个人,所以圣言的最外层或终极层面对应于一个人的最外层或终极层面。圣言的最外层或终极层面是字义,而一个人的最外层或终极层面是头发和胡须。
这就是为何那些热爱圣言,甚至热爱圣言的最外层或终极层面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看上去都有一头美发,天使也是如此。当这些人成为天使时,他们也让胡须长出来。而另一方面,所有轻视圣言字义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都是秃头。这也是他们缺乏真理的一个标志。因此,为免得在其他人面前蒙羞,他们就裹上头巾。
由于头发和胡须表示天堂的最外层或终极层面,因而也表示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最外层或终极层面,所以“亘古常在者”被描述为“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人子”或圣言方面的主同样被如此描述(启示录1:14)。出于同样的原因,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中,当他的头发被剃除时,他就变得软弱(士师记16:16-19)。拿细耳人也依赖头发,这头发被分别为圣(民数记6:5, 7, 9, 11, 18-19; 士师记13:5),因为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极层面的主,因而也代表在最外层或终极层面的天堂。这就是为何称以利沙为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
以利沙,和以利亚并其他先知一样,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圣言若没有终极意义或最外在的意义,也就是字义,就不是圣言。因为圣言的字义就像盛满美酒的酒器;因此,若酒器破碎,美酒就都洒尽。字义又像人的骨和皮;若拿走骨皮,整个人就会分崩离析。这就是为何整部圣言的完整性或稳固性,事实上能力都在于它的终极意义或最外在的意义,也就是字义,因为这层意义支撑并包含一切神性真理在里面。
由于秃头因缺失最外层或终极层面而表示真理的缺乏,所以犹太教会的人当离弃耶和华并弃绝圣言时,就被称为“秃头”,如:
各人头上光秃,胡须剃净。(耶利米书48:37)
各人头上光秃,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他要用剃刀剃过头和胡须。(以西结书5:1)
脸上都羞愧,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以西结书29:18)
还有其它地方(如阿摩司书8:10; 弥迦书1:16)。
尽管如此,被称为字义的圣言的这层意义仅在其最外层或终极层面上对应于头发,因为它在其它方面对应于人体的各个部位,如头、胸、腰、足。但当这些对应形式出现在字义中时,圣言就仿佛穿上了衣服;因此,字义就对应于这些部位的衣服,因为衣服一般表示真理,也实际上对应于真理。然而,圣言字义中的许多事物都是裸露的,可以说没有穿上衣服;这些事物对应于人的脸和手,这些部位是裸露的。圣言的这些部分服务于教会的教义,因为它们本身是属灵-属世的真理,或说属世层面的属灵真理。由此可见,并没有什么障碍能阻止一个人甚至在圣言的字义中发现并看见裸露的真理。
脚注:
由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构成新耶路撒冷城墙根基的十二样宝石表示圣言的终极意义或最外在的意义。
2.“耶稣基督的启示”表主的预言,论及主自己及其教会,即该教会末了的境况及其以后的境况,以及它在天上和地上的境况。“耶稣基督的启示”表一切预言,因为这些预言来自主,故经上说“耶稣基督的启示”。至于它们论及主及其教会,这从下面的解释明显可知。启示录并未论述这个教会的相继状态,更未论述各国的相继状态,如某些人至今所认为的。它从头至尾都在论述教会在天上和地上的最后状态,然后论及最后审判,之后论及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显然,这个新教会才是本书的目的,所以之前的那些事论及教会的状态,也就是刚刚之前它的性质。它论述这些问题的顺序从各章内容可以看出来,从各节的解释看得更清楚。
7097.“我不认识耶和华”表他们对主毫无兴趣。这从“不认识”的含义清楚可知,“不认识”是指没有兴趣,因为对某事不感兴趣的人会说,他对这事一无所知;“耶和华”表示主(参看7091节)。至于法老说,“他不认识耶和华”,情况是这样:埃及人自古时就认识耶和华,因为古教会也曾存在于埃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掌握该教会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埃及的象形文字并非别的,因为这些文字表示属灵事物;他们还知道它们确实对应于这些真实事物。但他们因开始在神圣敬拜中使用这类代表和符号,把它们当作崇拜的对象,最终把它们变成法术,以这种方式与地狱中的魔鬼团伙联在一起,故完全毁灭了他们当中的古教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埃及人”表示被败坏的教会所知的记忆知识,以及反对教会真理的虚假。
一旦对神的敬拜以这种方式在埃及被败坏,他们就不再被允许敬拜耶和华,最终甚至不知道耶和华是古教会的神;这是为了防止他们亵渎耶和华的名。耶和华的名又一次在何烈山上通过摩西显给亚伯拉罕的后代之前,在那时也为人所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来自亚兰或叙利亚的巴兰不仅认识耶和华,还敬拜祂,向祂献祭(民数记22, 23, 24)。由此可见为何法老说:“耶和华是谁,我要听祂的声音,容这百姓去呢?我不认识耶和华。”
不过,由于“法老”代表那些在地狱中陷入虚假,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一切是怎么回事。那些在地狱中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大部分是由那种声称唯信得救,然而又过着违背信仰的生活之人组成。由于他们所过的生活,因而他们所曾思想、密谋和行出的邪恶在肉身死后仍旧存留,所以他们要么利用他们所说的那些属于信仰的事来护卫他们生活的邪恶,要么完全弃绝它们。但为了防止他们滥用信之真理,这些真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当被剥夺这些真理时,他们就抓住完全违背信之真理的虚假,然后利用这些虚假来侵扰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这时,如此行就是他们生活的快乐。此外,他们当中有相当多的人为了获得能力学习巫术。这就是那些利用在世时用来欺骗邻舍所设计的各种诡计,并因得逞而后来将一切事都归于自己的精明之人所行的。
那些已然变得如此之人承认父是宇宙的创造者,但他们不承认主。对于主,他们所说和此处法老所说的很相似,即“耶和华是谁,我不认识耶和华”。事实上,正如天堂的整个气场充满对主的承认和爱,地狱的整个气场则充满对主的否认和对祂的仇恨;连提及祂的名,他们都无法忍受。地狱里的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会由于告诉和威吓而停止,他们侵扰正直人,将其从对主的承认和对祂的信中引离的生活快乐是如此之大。他们生活的这种快乐因着停止的告诫反而增强了,因为这使得他们以为他们正在侵扰的人很快就完了。这些人就是“法老”和“埃及人”具体所表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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