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7

7.综上所述,可以证

7.综上所述,可以证实,最后的审判不可能发生在自然界,必发生在灵界。事实上,最后的审判已经在灵界发生,这从我早先《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45-72节)所记载的见证,以及接下来对新教徒的审判的见证(14–31节)可以看出来。细心的读者从以下事实也能看出来,即:如今,关于天堂、圣言和教会的新信息正在被揭示出来。谁能无中生有地编造出这一切呢?

揭秘启示录 #62

62.“并且我拿着阴

62.“并且我拿着阴间和死亡的钥匙”表唯独祂能拯救。“钥匙”表开与关的权能,在此则表打开地狱使人得出、关闭地狱免得人又进入的权能。因为人生在各种恶中,因而生在地狱当中,因为诸恶就是地狱。他被主从地狱领出来,打开地狱的权能属于主。“拿着阴间和死亡的钥匙”不是指投入地狱的权能,而是指拯救的权能,因为上文说“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这句话表示唯独祂是永生(60节)。并且,主从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人将自己投入地狱。“钥匙”表开与关的权能,相关经文还有启示录(3:7; 9:1; 20:1),以赛亚书(22:21, 22),马太福音(16:19),路加福音(11:52)。主的权能不仅在天堂,也在地狱,因为地狱被保持在正好与天堂相对的秩序和关联中。因此缘故,掌管这一个的也必掌管另一个,否则人无法得救,因为得救就是从地狱被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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