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8

48.我在前面(20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揭秘启示录 #830

830.启19:16

830.启19:16.“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表主在圣言中教导祂的性质,即祂是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祂是宇宙之神。主的“衣服”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825节)。主的“大腿”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大腿”和“腰”表示婚姻之爱;由于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故“大腿”和“腰”表示爱的良善。这是由于对应(参看213节)。因此,当“大腿”论及主时,它表示主自己的爱之良善;在此还表示圣言的爱之良善。“有名写着”表示主的性质,如前所述(824节)。“万王之王”是指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万主之主”是指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主的国度(kingdom)和统治(dominion)一同提及时,所表相同(参看664节)。
由于经上说“万王之王”和“万主之主”,它们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故经上还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写在“祂衣服”上的“名”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写在“祂大腿”上的“名”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在圣言中。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它的属灵之义中,属灵之义是为了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他们因神性真理而处于聪明;圣言的神性良善在它的属天之义中,属天之义是为了最高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他们因神性良善而处于智慧。不过,属天之义隐藏得更深,只有那些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才能察觉出来。骑在马上的那位就是主,这一点在前面启示录中公开说明了:
他们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 17:14)
“大腿”和“腰”表示爱之良善,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在基路伯的头以上有人在宝座上的形像;从仿佛祂的腰和腰以上,又从仿佛祂的腰和腰以下,好像有火的形像,周围有光辉。(以西结书1:26-28)
宝座上的人是指主;“从腰以上和腰以下火的形像”表示祂的神性之爱;“周围的光辉”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但以理见有一人腰束乌法精金带。(但以理书10:5)
这人是一位天使,主在他里面;“乌法精金”表示爱之良善。“大腿”所表相同(以赛亚书5:27; 诗篇45:3;等)。关于大腿或腰与婚姻之爱,就是一切爱之基础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天堂的奥秘》(5050-5062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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