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8

48.我在前面(20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揭秘启示录 #81

81.“曾为我的名劳

81.“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他们钻研并努力获取属于宗教信仰及其教义的事物。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的“名”不是指祂的名字,而是藉以敬拜祂的一切事物。又因祂照着教会的教义而被敬拜,故祂的“名”是指教义的一切事物,从普遍意义上说,是指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就是耶和华的“名”所表示的,因为在天堂,除了涉及人品质的名字外,不会赋予其它名字,而神的品质就是祂藉以被敬拜的一切事物。人若不知道圣言中的“名”具有这样的含义,就只能理解为名字;而唯独名字其实没有丝毫敬拜和宗教信仰可言。
因此,人若牢记凡出现在圣言中的“耶和华的名”的这种含义,自己就能理解它在以下经文中的意思: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告明耶和华,呼求祂的名。?(以赛亚书12:4)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慕就是你的名,我们只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他从日出之地呼求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在各处都有人向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你们对我的名嗤之以鼻,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玛拉基书1:11-13)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凡称为我名下的人,就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是我所作成的。?(以赛亚书43:7)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命记5:11)
他们要在耶和华立祂名的地方敬拜祂。(申命记12:5, 11, 13-14, 18; 16:2, 6, 11, 15-16等)
谁看不出,这些经文中的“名”并非单单指名字?
人同样能自己理解新新约中主的“名”是什么意思,如以下经文: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所有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10)
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和永生。(马太福音19:29)
凡接待祂的,凡信祂名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18)他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1:9; 23:39;路加福音13:35; 19:38)
主的人身也是父的名,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约翰福音12:28)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马太福音6:9;以及出埃及记23:20-21;耶利米书23:6;弥迦书5:4)
其他人的“名”也指敬拜的品质,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我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12等)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他们钻研并努力为自己获取,以及教导属于宗教信仰及其教义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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