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5

45.从灵界中的英国

45.从灵界中的英国人可以发现,他们可以说有两种不同的宗教观:一种基于信仰的教义,一种基于生活的教义。那些被任命为牧师的人专注于信仰的教义,而那些没有被任命为牧师,通常被称为平信徒的人则专注于生活的教义。这种生活的教义明显体现在安息日在教堂向即将领受圣餐的人所宣读的祷文中。其中公开声明,他们若不避恶如罪,就是在把自己扔进永恒的诅咒;这时如果他们靠近圣餐,魔鬼就会像进入犹大那样进入他们。我有时与牧师谈论这生活的教义,说该教会与他们的信仰教义并不一致。他们不回答,但却有一些他们不敢说出来的想法。关于这篇祷文或训词,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5—7节)。

揭秘启示录 #67

67.新天堂和新教会

67.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共识是这样:永恒主,即耶和华来到世间,是为了能征服地狱,荣耀其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会得救。
之所说这是共识,是因为这是信仰的共性,信仰的共性就是那必须在信仰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的。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神在位格和本质上为一,圣三一就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主降世是为了能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将它移除;从而将其征服,使其纳入秩序并服从于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共性:祂降世是要荣耀祂在世间所取的人身,也就是将人身与人身所来自的神性合而为一;祂以这种方式征服地狱后,便将其保持在秩序和对祂的服从中,直到永远。由于这些大工只有经过试探,甚至终级试探才能成就;而终级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所以祂就统统承受。这些就是关于主的信仰共性。
在人这方面,基督教信仰的共性就是信主;因为与主的结合是通过信祂实现的,而救恩又是通过结合实现的。所谓信祂,就是确信祂能拯救,并且由于除了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外,没有人能有这样的信心,所以这一点也由信祂来表示。
基督教信仰的这两个共性已有具体的论述;涉及主的第一个共性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有论述;涉及人的第二个共性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与信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有所论述;这二者如今在启示录的解读中都有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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