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32

32.灵界是《天堂与

四、关于灵界(续)

32.灵界是《天堂与地狱》一书的主题,这本书详细描述了灵界;由于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界,所以该书也描述了那时他的状态会是什么样。谁不知道人死后会继续活着?因为他生而为人,是照着神的形像被造的,这是主在其圣言中的教导。然而,迄今为止,却没有人知道等待他的是哪种生活。人们以为到那时,他们就成了灵魂;而他们对灵魂的概念是,它是空气或以太,保留了某种残存的思维能力,却没有眼睛所拥有的视觉,耳朵所拥有的听觉和嘴巴所拥有的说话能力。而事实上,死后,人一样是人,以至于意识不到他已经不在以前的世界。他能看、能听、能说、能走、能跑、能坐,和在世时一样;也能吃喝、能睡、能醒、能享受婚姻的快乐,和在世时一样。简言之,他在各个方面,直至最后一个细节,都是一个人。这清楚表明,死亡无非是生命的延续,只是一种过渡。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7

Life17.主在约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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