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在最后审判之日,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那时,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只要对灵魂、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不过,人们若认识到,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和在世时一样;唯一区别在于,那时他披上灵体,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属灵人看得见灵体,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只能发生在灵界。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
43.“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将处于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启示中的新教会。“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这在本章最后一节有所说明;七个教会表示凡在基督教界和亲近教会的所有人(参看10节);若加细分,则依照各自的接受状态(41节)。“七个灯台”之所以表示新教会,是因为主在它里面,就在它中间;因为经上说“他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灯台是被看到是金的,因为“金”表示良善,每个教会都是凭由真理所形成的良善而成为一个教会;“金”表示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这些灯台不是一个接一个紧挨着或连起来放的,而是隔了一定距离,围成了一个圈。这一点从随后章节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事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那位说的。(启示录2:1)
经上未曾说灯台上有灯,而是在下文说:
圣耶路撒冷(就是新教会)不用日月光照,因有城的灯是羔羊,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4)
还有:
他们不用灯,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因为将归入主的新教会之人只是灯台,而灯台要靠主来发光。
会幕中的金灯台无非代表从主得启示的教会(关于这灯台,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37:17-24;利未记24:3-4;民数记8:2-4)。它代表主教会的神性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这一点可见于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548, 9555, 9558, 9561, 9570, 9783节)一书,以及后文(493节)。撒迦利亚书第4章所说的“灯台”也表示主要建立的新教会,因为它表示神的新家,或新殿,这从那里的下文明显看出来。“神的家”或“神的殿”表示教会,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如主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2:19-21等)。不过,有必要说明,当撒迦利亚看见“灯台”时,它在撒迦利亚书第4章依次有何含义。
包含在第一节至第七节中的那些事物表示主的新教会出于爱之良善凭借真理的启示,其中“橄榄树”表示教会的爱之良善。包含在第八节至第十节中的事物表示这些事物来自主,其中将新建圣殿(也就是新建教会)的“所罗巴伯”代表主。包含在第十一节至第十四节中的事物表示该教会也将掌握来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章的解释是主通过天堂赐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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