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28

28.主在亮云中与天

28.主在亮云中与天使一同显现,只听见从那里传来如号筒的声音。这是代表主保护天堂天使,并将善人从四面八方招聚来的标志。因为主从不毁灭任何人,只保护祂自己的人,把他们引离与恶人的交流。当他们被撤回时,恶人就随从自己的情欲,由此冲进各种可憎的事。然后,只见所有即将灭亡的人聚在一起,就像一条巨龙,弯起长长的尾巴,直伸向天堂,在高处朝各个方向抽打,好像它要摧毁天堂,把它拖下来。但它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因为这尾巴被扔了下来,那仍站在高处的大龙开始沉下去。我被允许看见这代表,好叫我知道并让人们也知道启示录中的“龙”指的是谁,即:“龙”是指所有读圣言、听讲道、参加教会的神圣仪式,内心却根本不思想诱惑他们的恶欲,反而思想偷盗和欺诈、通奸和淫乱、仇恨和报复、谎言和亵渎,因而在灵里活得像魔鬼,在身体上活得像天使的人。这些人构成那龙的身体,而那些在世时持有与仁分离之信,在思维和意图上与前者相似的人构成尾巴。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