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3.“就是神赐给祂,叫祂指示祂的众仆人”表给那些处于源自仁之信或源自爱之良善的智之真理的人。“指示”是指显明,“仆人”在此指那些处于源自仁之信的人。这些事之所以向他们显明,是因为他们理解并且接受。“仆人”在灵义上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为真理源自良善,故“仆人”也指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还指那些处于源自爱的智慧之人,因为智慧属于真理,爱属于良善。“仆人”还指那些处于源自仁的信之人,因为信也属于真理,仁属于良善。由于纯正的灵义是从人物抽象出来的,故就灵义而言,“仆人”是指真理。真理因服务于它所教导的良善,故无论一般来说还是严格来说,在圣言中,“仆人”都是指服务者,或服务的人或物。从这层意义上来说,不仅先知,而且主的人身也被称为神的仆人。先知被称为神的仆人,这一点可通过以下经文来证实:
耶和华差遣祂的仆人众先知到你们这里来。(耶利米书25:4)
主耶和华若不将奥秘指示祂的仆人众先知。(阿摩司书3:7)
祂由祂仆人众先知经手摆在你们面前的。(但以理书9:10)
摩西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玛拉基书4:4)
先知在灵义上是指教义的真理,其原因下文会有解释。
由于主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圣言,祂自己由此被称为先知,在世间服事,并通过教导服事所有人,直到永远,故祂在许多经文中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如以下经文:
祂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心满意足;我的义仆必使许多人因认识祂而得称为义。(以赛亚书53:11)
看哪,我的仆人行事必有智慧,必被称颂高举,且被高高举起。(以赛亚书52:13)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拣选、我灵魂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以赛亚书42:1, 19)
这些事论及主。同样,大卫被称为仆人,在那里,他表示主。如以下经文:
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王。(以西结书34:24)
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以西结书37:24)
因我为自己的缘故,又为我仆人大卫的缘故,我必保护这城,拯救这城。(以赛亚书37:35)
另外,还有诗篇78:70-72,89:3、4、20。
在这些地方,大卫表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3-44节)。论到自己,主也自称仆人:
你们中间,谁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马太福音20:25-28;马可福音10:42-44;路加福音22:27;12:37)
主如此说,是因为“仆人”和“用人”是指通过教导而服务和服事的人,从人抽象出来,就是神性真理,即主自己。
因此,由于“仆人”是指教导神性真理的人,故显而易见,在启示录的这一部分,“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或源自仁的信之人,因为他们能凭主施行指教,就是说,主能透过他们进行教导和服事。他们在这层意义上被称为“仆人”,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末了,谁是忠心有见识的仆人呢?就是受主人指派来管理祂的家,按时分粮给他们的。主人来到,见他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马太福音24:45-46)
路加福音:
主人来了,看见仆人警醒,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自己束上带,叫他们斜靠,祂自己进前伺候他们。(路加福音12:37)
在天堂,凡在其属灵国度的人皆称为主的“仆人”,凡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则称为主的“用人”。这是因为那些在其属灵国度的人处在源自神性真理的智慧中,而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则处在源自神性良善的爱中。此外,良善施行服事,真理进行侍奉。而在相反的意义上,“仆人”是指那些侍奉魔鬼的人。这些人处于奴役的状态,而那些侍奉主的人则处于自由的状态,正如主所教导的(约翰福音8: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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