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888.“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初和终”表叫他们知道,主是天地之神,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祂所造的,由祂的圣治掌管并照圣治成就。主是“阿拉法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初和终”,由此意味着一切事物都是祂所造的,并由祂掌管并成就,详情可参看前文(13,29-31,38,57,92节)。主是天地之神,这一点从祂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凡被造的,都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14)
显而易见,由祂所造或创造的一切事物都由祂的圣治来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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