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揭秘启示录 #87

87.“圣灵向众教会

87.“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表圣言的神性真理所教导那些将属于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之人的,凡理解的人,都应当遵守。“听”既表理解,也表遵守,因为人注意听是为了理解和遵守。“听”表示这二者,这一点从日常用语明显可知,在日常用语中,人们会说“倾听”、“听从”,前者表示理解,后者表示遵守。“听”具有这两种含义,是出于对应;因为位于天堂耳部区域的天使就处在理解,同时遵守的状态。由于“听”表示理解和遵守这二者,所以主经常说:
凡有耳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43;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8:8; 14:35)
这话同样说给了众教会,这从本章明显可知(启示录2:11, 17, 29;3: 6, 13,22)。向众教会说话的“圣灵”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众教会”表基督教界的整个教会。“神的灵”,也就是“圣灵”表示从主所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1节)。由于所指的是整个教会,故经上不是说“圣灵向教会所说的话”,而是说“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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