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揭秘启示录 #329

329.“又有话对他

329.“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安息片时,等着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像他们被杀,满足了数目”表最后审判还要延迟片刻,直到那些因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并照其圣言的真理生活而同样被恶者恨恶、遭到侮辱和排斥之人聚集起来。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可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具有同样的含义:
你的死人要活过来;住在尘埃里的,你要醒起、欢呼;我的百姓要来进入内室,关上你后面的门,隐藏片时,等到忿怒过去。因为,看哪,耶和华从祂的居所出来,要刑罚地上居民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她的血,不再掩盖被杀的人。(以赛亚书26:19-21)
但如前所述,该主题,以及其它具有类似性质的主题在第20章及以后的解读中(840-874节)有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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