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揭秘启示录 #14

14.“和祂宝座前的

14.“和祂宝座前的七灵”表来自整个天堂,主在那里处于其神性真理,其神性真理被接受。“七灵”是指所有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本身或真理本身。在圣言中,“七”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这一点可参看上文(10节);“宝座”是指整个天堂,这一点可参看下文。故“祂宝座前”是指祂的神性真理所在之处。因为天堂之为天堂,不是因为适合天使的东西,而是因为主的神性。这一点在《圣治》和《圣爱与圣智》多有说明。以下经文表明“主的宝座”是指天堂:
耶和华说,天是我的宝座。(以赛亚书66:1)
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诗篇103:19)
指着天起誓的,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马太福音23:22)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仿佛有宝座的形像,好像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上有仿佛人的形状。(以西结书1:26; 10:1)
“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是指天堂。启示录:
得胜的,我要赐他坐在我的宝座上。(启示录3:21)
“在我的宝座上”是指在天堂,具体而言,就是祂的神性真理所居之处。因此,在论述审判的地方,经上说主将坐在宝座上,因为审判由真理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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