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38

38.这就是当今教会

38.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也就是说,它没有信,因为它没有仁。没有仁,就没有任何属灵良善,因为属灵良善唯独从仁存在,或说仁是属灵良善的源头。我从天上被告知,有些人仍有良善,但这良善不能被称为属灵良善,只能被称为属世良善,因为对他们来说,神性真理本身仍处于模糊或黑暗之中。正是神性真理将人引向仁爱,因为它们教导仁爱,视其为自己的目的和目标。所以仁爱无法存在,除非有真理把人引到那里。教会教义所源于的神性真理只关注信(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信之教义),不关注生活;只关注信,不关注生活的真理无法使人变得属灵。只要在生活之外,它们就只是属世的,仅仅像某种遥远的东西那样被知晓和思想而已。这就是为何如今没有属灵良善,只有某些人所拥有的属世良善。

此外,每个教会起初都是属灵的,因为它始于仁爱;但随着时间推移,它逐渐从仁转向信。结果,它从一个内在教会变成了一个纯外在的教会。一旦变成纯外在的教会,它就走到尽头,因为这时,它将一切都置于知识,很少或丝毫不置于生活。因此,只要人从内在变得外在,属灵之光就在他里面变暗,直到他不再从真理本身,也就是天堂之光看见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相反,他仅仅从属世之光看见它,而属世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当唯独它本身,没有被属灵之光光照时,可以说它在夜间观看神性真理,视它为真理仅仅因为它被领袖或教会权威称为真理,并被普通大众接受。正因如此,他们的理解力无法被主光照,因为属世之光在理解力中发光到何等程度,属灵之光就模糊或黯淡到何等程度。当人爱世俗、肉体和地上的事物胜过属灵、属天和神性事物时,属世之光就在理解力中发光;并且人照着这种情况的发展程度而为外在、肤浅的个体。

属天的奥秘 #9069

9069.“牛的主人

9069.“牛的主人可算无罪”表这邪恶不可归咎于内在人,因为它来自意愿,而非来自理解力。这从“牛的主人”和“无罪”的含义清楚可知。“牛的主人”是指内在人或属灵人,因为“牛”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中对邪恶的情感(9065节);因此,“牛的主人”是指内在人,因为此处他是外在人或属世人的“主人”,而内在人有能力给属世人中对邪恶的情感作主人,而且当属世人服从它时,内在人也是主人了,如它在重生之人中间那样。“无罪”是指无可指责。可以说原因在于,邪恶来自意愿,而非来自理解力;因为来自意愿,而非同时来自理解力的邪恶并不谴责一个人。这个人没有看见它,因此不会考虑它是不是邪恶,因而意识不到它。这种邪恶是来自遗传的邪恶,存在于此人被教导它是邪恶之前,以及他被教导之后,但只存在于外在生命,或肉体生命中,而非同时存在于内在人生命,也就是理解力的生命中。因为看见并明白一件事是邪恶,却仍去行它,会使一个人犯罪,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法利赛人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0, 41)
没有人因遗传的邪恶受惩罚,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参看966, 1667, 2307, 2308, 8806节)。这就是在牛主知道牛习惯用角抵伤人之前,牛用角抵触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所表示的邪恶的性质。下一节论述的是一个人所意识到的邪恶,这种邪恶由习惯用角抵伤人的牛来表示,而牛的主人知道它是什么样子,却没有栓好它;随之而来的惩罚就是用石头打死那牛,主人也要死,除非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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