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六、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
33.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这当中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那时,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开始消亡,与这平衡一道消亡的,还有人的自由本身;人一旦失去自由,就再也无法得救了,因为这时他无法在自由中被引入天堂,而是出于自由,或很愿意被带入地狱;没有自由,没有人能被改造,人的一切自由皆来自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一书中的两章明显看出来:其中一章论述了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589-596节);一章论述了人通过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而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597-603节);那里还说明,没有自由,没有人能被改造(598节)。
7194.“至于我名耶和华,我未曾让他们知道”表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在试探的状态下没有想到教会所拥有的神性事物。这从“耶和华的名”和“未曾让知道”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名”是指藉以敬拜神的作为一个整体的一切事物(参看2724, 3006, 6674节),因而是指教会里的一切神性事物。严格来说,“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参看2628, 6887节);因为信的一切和爱的一切,也就是教会里的神性事物皆通过祂的神性人身而来,并从它发出;这人身表示作为一个整体构成神性敬拜的一切。“未曾让知道”是指在“沙代神”所表示的试探状态下,人们不知道,也就是没有想到这些事物,即教会里的神性事物的一种情况。正因如此,经上说祂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知,但至于祂的名耶和华,却未曾让他们知道。这就是这些话的内在意义;但外在意义或历史意义则不同。从外在或历史意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并不拜耶和华,而是拜沙代神(1992, 3667, 5628节),而且亚伯拉罕不认识耶和华(参看1356, 2559节)。然而,“耶和华”这个名却出现在关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历史中;其原因在于,这部分圣言是摩西写的,而摩西知道耶和华的名,在这些历史中用耶和华的名是为了内义。因为在整部圣言中,当所论述的主题是爱之良善时,经上就用“耶和华”这个名,而当主题是信之真理时,经上就用“神”这个名(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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