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916.“一切野兽、一切爬行物”表示他的良善:“野兽”表示内在人的良善,“爬行物”表示外在人的良善;“一切飞鸟,和爬在地上的一切”表示真理:“飞鸟”表示内在人的真理,“爬在地上的一切”表示外在人的真理。这从前一节关于“野兽”、“飞鸟”、“爬行物”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那里提到“爬行的爬行物”,因为“爬行物”和“爬物”(creeping thing and that which creeps)表示外在人的良善和真理。由于本节是对前文的一个总结,所以加上了该教会的这些属性,也就是它的真理和良善。它们也表明了这个教会的性质,即:它是一个属灵教会,并且因变得属灵而是一个以仁爱或良善为主的教会。这就是为何此处先提及“野兽和爬行物”,然后提及“飞鸟”和“爬物”。
当教会出于仁爱,或仁之良善行动时,它就称为属灵的;而当它声称它拥有无仁之信时,永远不会称为属灵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甚至算不上一个教会。除了仁之教义外,信之教义算什么呢?除了人要行出信之教义外,这教义还有其它目的吗?仅仅知道并思想它的教导是无效的,只有行出它的教导才是有效的。因此,当出于仁,也就是真正的信之教义行动时,属灵教会才开始成为一个教会,或也可说,教会成员才开始成为一个教会。同样,诫命是为了什么呢?不仅仅为了让人知道,还为了让他照诫命生活。当如此行时,他就拥有主的国在自己里面,因为主的国只在于相爱及其幸福。
那些将信与仁分离,把救赎置于没有仁之善行的信之人,就是杀死兄弟亚伯,也就是仁爱的“该隐”。他们就像盘旋在尸体周围的鸟,因为这种信就像一只鸟,而缺乏仁爱的人则像一具尸体。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他们还获得一种假良心,即:他们可以活得像魔鬼,可以仇恨和迫害邻舍,可以终生通奸,却仍能得救。还有比听说并说服自己相信,即便活得像野兽,他也能得救更讨人喜欢的吗?就连外邦人都觉得这是一个谎言,其中许多人因看到基督徒的生活而憎恶他们的教义。从以下事实也能清楚看出这种信的真正性质,即:没有哪个地方的生活比基督教界的更令人憎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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