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属天的奥秘 #8701

8701.“你独自一

8701.“你独自一人做不了”表没有任何来自良善的真理从另一个源头流入。这从“独自一人做这事”的含义清楚可知,“独自一人做这事”当论及“摩西”所代表的神之真理时,是指唯独来自它,同时没有来自其它任何源头的真理的流注。此处的情况从前面(8685节)关于神之真理的直接流注,以及它的直接同时间接流注的阐述可以看出来;即:神之真理的直接流注在一个人正经历重生时的第一个状态下发生;但直接和间接流注在第二个状态下,也就是说,当他已经重生时发生。当流注是直接的时,主虽以良善和真理流入,但那时良善没有被感知到,只有真理被感知到。故在此期间,他通过真理被引导,不怎么通过良善被引导。不过,当流注同时是间接的时,良善就被感知到,因为间接流注抵达一个人的外在感官层。正因如此,这时主通过良善引导此人。
一般来说,要知道,直到一个人出于对良善的情感行事,他才得以重生;因为这时,他意愿良善,并在行善中觅得快乐和幸福。当他达到这种状态时,他的生命是良善的生命,他就在天堂中,因为在天堂处处掌权的,是良善。构成信的真理虽引导一个人朝向良善,从而朝向天堂,却不能把他放在天堂。其原因在于,在来世,所有人都照着意愿的生命,而非理解力的生命形成不同的社群;因为意愿在哪里,理解力就在哪里,反过来不行。无论在天堂还是地狱,都是这种情况。那些邪恶的人不会被送入地狱,直到其生活的邪恶掌控他们;因为当这邪恶掌控他们时,其邪恶的虚假也会掌控他们;那些在天堂处于良善的人同样处于其良善的真理。在来世,所有人都被带入拥有一个心智的状态,也就是说,其意愿的意图与其思维相一致,而非相矛盾。世上的情况则不然,因为在世上,一个人所想的,甚至所理解的,不同于他所意愿的。但这是为了使他能得以改造,也就是使他能理解何为良善,尽管他意愿邪恶,从而使他能通过理解力被引导意愿良善。不过,在来世,人人都照着他在世上所获得的意愿而被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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