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属天的奥秘 #768

768.“挪亚”表示

768.“挪亚”表示属于该教会的东西,“闪、含、雅弗”表示属于源自该教会的众教会的东西。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他们在此没有像前面(7:7)那样简单地被称为“他的儿子”,而是加了他们的名字。当以这种方式提到他们的名字时,他们表示教会成员。教会成员不仅是指教会本身,还指属于教会的一切。它是一个统称,包含凡属教会之物,如前面对上古教会的阐述,它被称为“人”(64, 339, 477-479节),以及按名提及的其它教会。因此,“挪亚”和“闪、含、雅弗”表示整体上凡属于这个教会和源自它的众教会之物。
这是圣言所用的说话风格和方式。例如,当先知书提到犹大时,它通常表示属天教会,或凡属该教会之物;当提到以色列时,它通常表示属灵教会,或凡属该教会之物;当提到雅各时,它表示外在教会。因为每个教会成员都既有教会的内在方面,也有它的外在方面;内在是真教会所在之处,而外在是源于内在的东西,这后者就是雅各。
当按名提到人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以一种代表的方式与主的国有关。主是唯一的人,是其国度的全部。由于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国,所以唯独主是教会的全部。教会的全部是爱或仁;因此,一个人,或也可说一个按名被提及的人,表示爱或仁,也就是教会的全部。在这种情况下,“妻子”简单地表示来自它的教会,此处就是这种情况。至于“闪、含、雅弗”表示哪种教会,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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