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640.“歌斐木”表示强烈的欲望,“房间”表示这人的两个部分,就是意愿和理解力,这一点至今尚不为人知。谁也不知道这些事物如何具有这些含义,除非他首先得知这个教会是何情形。如前面常说的(32:2, 200, 202, 310, 337, 393, 459, 597节),上古教会出于爱认识凡属信之物;换句话说,出于对良善的意愿拥有对真理的理解。但他们的后代经遗传还获得了一种倾向,即:属于意愿的恶欲在他们里面占了上风。他们将信之教义浸没于这恶欲,从而变成了“拿非利人”。因此,主预见到,人若继续具有这种性质,必永远灭亡,于是就规定:意愿要与理解力分离,人不会像以前那样由对良善的意愿形成,而是要通过对真理的理解而被赋予仁爱,这仁爱看似对良善的意愿。被称为“挪亚”的新教会就具有这种特征,因而具有完全不同于上古教会的性质。除了这个教会外,那时还有其它教会,如被称为“以挪士”的教会(参看创世记4:25-26),以及尚存的没有如此提到或描述的其它教会。此处只描述了“挪亚”这个教会,因为它具有另外并且完全不同于上古教会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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