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属天的奥秘 #609

609.由于被称为“

609.由于被称为“挪亚”的这个教会的成员,其状态完全不同于上古教会成员的,所以如前所述,他不能再像上古之人那样接受信息和光照。因为他的内在已经关闭,以致他不再与天堂交流,除非是无意识的。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也无法被教导,除非通过前面所说的那种外在或感官途径,也就是感官感觉的方式。出于这个原因,按照主的旨意,信之教义,连同赋予上古教会的一些启示被保存起来,以备这些后代所用。这些教义最初由“该隐”收集起来,并被保存下来,以防止它们被毁、遗失。所以经上论到该隐说,给他“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对此,可参看创世记4:15中对这些问题的讨论;392-396节)。后来,这些教义又被“以诺”整理成一个教义体系;但由于这种教义在那个时代没有用处,而是要为后世所用,所以经上说“神将他取去”(也可参看创世记5:24;521节)。这些信之教义就是主为这些后代或教会所用而保存下来的,因为主已经预见到,感知将会丧失,并因此规定,这些教义应当继续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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