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585.“人的恶在地上增多”表示对良善的意愿开始消失。这从前面(568节)关于意愿不复存在,只有恶欲的阐述,以及“人在地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就字义而言,“地”是指人类所在的地方。就内义而言,“地”是指爱所在的地方。由于爱要么在于意愿,要么在于恶欲,所以“地”表示人的意愿本身。事实上,人之为人正是由于意愿而非知道和理解,因为知道和理解是从他的意愿流出的。凡不是从他的意愿流出的,他既不想知道,也不想理解。甚至当他在说或做他所不愿的某事时,仍有某种意愿之物存在,只是它与主导他的言语或行为相距甚远罢了。迦南陆地,或圣地表示爱,因而表示属天人的意愿,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得以证实;同样,不同民族所居的陆地表示他们的爱,这些爱总的来说就是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但由于这个主题经常出现,所以此处不再赘述。由此清楚可知,“人在地上的恶”表示人的属世邪恶,这邪恶存在于意愿之中,经上说它“增多”,因为人的属世邪恶还没有变得那么坏(尽管他们的意图都是自私的),以致他们不希望别人好。然而,“终日心之思维的一切想象尽都是恶”则表示彻底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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