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属天的奥秘 #3166

3166.“又将宝物

3166.“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表示属灵事物从那里传给属世良善。这从“宝物”和“她哥哥”的含义清楚可知:“宝物”是指属灵事物,如下文所述;“她哥哥”是指属世良善(参看3160节);而拉班,也就是此处的哥哥,是指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参看3129, 3130节)。“宝物”表示属灵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论到约瑟的地方:
愿他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下面的深渊;得太阳所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永世之岭的宝物,得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宝物。(申命记33:13-16)
此处“天上的宝物”、“太阳所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永世之岭的宝物”和“地的宝物”表示各种属灵事物。此外,“宝”这个词也适用于宝石、珍珠、香膏、香料等等,它们都表示属灵事物。
前面多次阐述了属灵事物的定义,即:主的国度包含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属天事物与良善有关,或说是良善的形式,属灵事物与从良善而来的真理有关,或说是这真理的形式。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不关乎良善和真理:凡与功用和生活有关的,都关乎良善;而凡与教义和记忆知识,尤其涉及功用和生活的教义和记忆知识有关的,都关乎真理。或也可说,凡属于意愿的,都被称为良善或邪恶;凡属于理解力的,都被称为真理或虚假。因此,只与爱和仁有关,并从主流入的良善是属天的;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属灵的。当“银器、金器和衣服”被送给成为新娘的妹子时,“宝物”之所以被送给哥哥,是因为“哥哥”表示属世人中的良善,并且当真理被引入理性中的良善时,这良善就被光照。事实上,对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光照都由这种联系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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