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2116.“也都被他行了割礼”表示主使他们成为公义。这从“被割礼”的代表和由此而来的含义清楚可知,“被割礼或受割礼”是指被洁净,如前所述(2039节)。他们“被他(即亚伯拉罕)行了割礼”也是一种代表行为,也就是说,代表了这一事实:主洁净了他们,并以这种方式使他们成为公义。至于成为公义或称义,情况并不像人们通常所以为的那样。他们以为,当人们“相信”或说成为信徒时(即便在临终的最后一刻),无论他们在整个一生中是否犯下邪恶和可耻的行为,一切邪恶和罪就都被洗去并完全清除。然而,我已得到充分指教:一个人活在肉身期间所思所行的邪恶,哪怕最小的,都不会被洗去并完全清除;相反,一切都会保留下来,直至最小细节。
真相是:对那些密谋并实施过仇恨、报复、残忍和通奸行为,因而缺乏仁爱生活的人来说,死后等待他们的,是他们由此获得的生命。事实上,该生命的每一个细节都会保留下来,并逐渐重现,也就是说,一个接一个地回到他们那里。这就是他们在地狱所受折磨的源头。而对那些过着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活之人来说,他们生活的邪恶也都保留下来;但这些邪恶会被他们活在世上时通过仁爱的生活从主那里获得的良善缓和,他们由此被提入天堂。事实上,他们远离他们所拥有的属于他们的邪恶,以至于这些邪恶不会出现。在来世,那些因邪恶没有出现而不相信自己仍有邪恶在里面的人就被带回这些邪恶,直到他们知道,事情果真是这样。然后,他们就再次被提入天堂。
这就是变成公义或称义的意思,因为人们以这种方式不再承认自己的公义,而是承认主的公义。有些人说,有信的人会得救,这是对的;但当圣言论及“信”时,“信”实际上是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因而是指基于爱和仁的一种生活。信的教义和教条不是信本身,只是信的一部分,因为它们的每一点和全部,都是为了一个人可以变成它们所教导的那种人而存在的。这一点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即:一切律法和先知,也就是整个信之教义,都在于爱神和爱邻(马太福音 22:34-39; 马可福音12:28-35)。决没有真正为信的其它任何信了,这在第一卷已经说明(30-38, 379, 389, 724, 809, 896, 904, 916, 989, 1017, 1076, 1077, 1121, 1158, 1162, 1176, 1258, 1285, 1316, 1608, 1798, 1799, 1834, 1843, 1844节);天堂本身在于对主之爱和相爱(537, 547, 553, 1112, 20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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