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15

15.教会里的人持有

15.教会里的人持有这些观念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以为在最后审判之前,没有人会上天堂或下地狱;并且他们所以为的最后审判是这样:到那时,可见的世界会毁灭,一个新的世界将要出现;灵魂将返回它的肉体,人因它们的结合而再次作为人活着。这种信念牵涉到关于天使的另一个信念,即:他们是起初被造的;因为相信在世界结束之前,没有人上天堂或下地狱,就不可能相信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

但为叫人确信事实并非如此,我蒙允许与天使相交,还与地狱里的人交谈,这种互动如今已经进行许多年了,有时甚至从早上一直持续到晚上;我以这种方式得到关于天堂和地狱的指教。这是为了让教会之人对审判之日的复活,在此期间灵魂的状态,以及天使和魔鬼的性质不再持守错误的信仰。这些信仰都是虚假的,故充满黑暗;对那些出于自己的聪明思想这类事的人来说,这些信仰会导致怀疑,最终导致否认。因为他们心里说:“如此浩瀚的穹苍,如此众多的星辰,如何能与日月一道毁灭和消散?比地球还大的众星如何能从天上坠落于地?被虫子吃光、腐烂净尽并分散于四风的尸体如何能为自己的灵魂再次收聚?而在此期间,灵魂又在哪里?没有在身体中所拥有的感觉,灵魂算什么呢?这些和许多类似问题因无法理解,故成了不可信的。对许多人来说,这些问题甚至摧毁了对人的永生、天堂和地狱,以及教会信仰的其它一切原则的信念。

这种摧毁从问下面这些话的人身上明显看出来,即:有谁从天上来告诉我们这是真的?什么是地狱?它真的存在吗?人永远被火折磨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审判之日?人们岂不是徒然等候数百年了吗?以及涉及否认这一切的更多问题。为防止如此思想的人(如大多数因拥有世俗的专业知识而被视为博学,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所行的那样)不再扰乱并迷惑信仰和心思都很简单的人,在神、天堂、永生和相关主题上带来地狱的黑暗,主打开我灵的内层。这使得我与所有活在肉身时我所认识并已死去的人交谈成为可能;其中,有的交谈了数天,有的交谈了数月,有的交谈了一整年。我还与其他许多人交谈过,这些人保守来说也有十万,他们当中有很多在天堂的,也有很多在地狱的。

我与过世才两天的人也有过交谈,告之其葬礼正在筹备;对于葬礼,他们说,他们很高兴能够脱去为肉体及其在世上的功能而服务于他们的东西,并想让我说,他们没有死,而是仍作为人活着,和以前一样,只是从一个世界跨入另一个世界。他们说,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有任何损失,因为他们仍拥有跟以前一样的一个身体和身体感觉,也有跟以前一样的一个理解力和一个意愿;因此,他们的思维和情感,感官知觉,快乐和欲望都跟世上的一样。

大多数刚刚死去的人,当发现自己仍作为人活着,和以前一样,并处于相似的状态时,都因还活着而有喜从天降的感觉,声称他们从来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样。每个人死后的生命状态一开始都和在世时一样,但会逐渐发生变化,或进入天堂或进入地狱。他们也非常惊讶他们以前对自己死后的生命状态如此无知和盲目,更惊讶的是,教会成员竟然也如此无知和盲目;而在全世界所有人当中,他们是最应该在这些问题上得到光照的。

这时,他们才第一次看到这种盲目和无知的原因。也就是说,外在事物,就是世俗和肉体事物,如此占据并充满他们的心智,以致他们无法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看见超越教会教义的教会事物。因为当肉体和世俗事物如今天那样受到欢迎和热爱时,纯粹的黑暗就从这些事物流入,充满凡想要超越其教会教义的规定而思想天上事物之人的心智。

属天的奥秘 #3619

3619.“利百加对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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