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13

13.⑹一切神性工作

13.⑹一切神性工作都关注无限和永恒。在天上和地上所看见的事物中有许多这方面的证据。无论在天上还是在地上,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没有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永远也不会有;同样,永远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心智。因此,有多少人,多少天使,就有多少面孔,多少心智。任何人,虽然都包含构成其身体的无数部分和构成其心智的无数情感,但他里面永远不会有一样东西与别人里面的完全相似或相同。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这种情形同样存在于自然界的每个细节里面。这种无限多样性就在细节中,因为它们都来源于无限的神性。因此,一个无限的形像无处不在,好叫神性可以视一切事物为祂自己的工作,同时一切事物作为祂的工作可以关注神性。

为说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如何关注无限和永恒,我们举一个很平凡普通的例子。任何种子,无论是树种,谷种还是花种,都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它能无限繁殖,并且持续到永远。一粒种子会产出许多粒,或五粒,或十粒,或二十粒、一百粒,其中每粒种子又产出更多种子。一粒种子如此结实,只需一个世纪,就会覆盖地球的整个地表,甚至覆盖数以万计的星球地表;这些种子被如此创造,以致它们能持续到永远。由此明显可知,它们是如何包含无限和永恒的形像,或说无限和永恒的概念是如何在它们里面的;其它所有例子也一样。天使天堂是宇宙万物为之创造的目的,因为人类正是由于这个目的而存在的,人类是创造可见的天和它所包括的星球过程中所关注的目的。因此,这神性工作,即天使天堂,主要关注无限和永恒,因而关注它永无止境的繁衍,因为神性本身就住在其中。由此清楚可知,人类永远不会停止,因为人类若真的停止,神性工作就会局限于一定数量,从而不再关注无限。

属天的奥秘 #3161

3161.“看哪,利

316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将她带去,照着耶和华所说的,作你主人儿子的女人”表示主所启发的同意。这也可从对这几句话的解释明显看出来,不过,这是从它们的内义得出的总结论。此处情况是这样:当主活在世上时,祂凭自己的能力将祂自己里面的人性变成神性。人性始于理性的至内层(2106, 2194节)。本节经文描述了祂如何将这人性变成神性,即:祂之前怎样将良善方面的人性,或人性里面的良善变成神性,现在就怎样将真理方面的人性,或人性里面的真理变成神性,因为理性是由良善和真理构成的。那里的良善来自祂的本质神性,也就是来自耶和华父,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而那里的真理必须以和其他人一样的通常方式来获得。
众所周知,人并非生来理性,只是生来具有变得理性的潜能;他通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也就是说,通过分为许多属和种的知识或认知变得理性;其中第一类知识是通向下一类知识的手段,如此按顺序直到最后一类;这最后一类知识就是主国度的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被称为教义事物。这后一类知识或认知部分是从信之教义学来的,部分是直接从圣言学来的,因此部分是通过人自己的努力学来的,这也是众所周知的。只要这些教义事物仅停留在记忆中,它们就只是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还不能归给人当成他自己的。当他开始为了生活而热爱它们时,尤其当他把它们应用于生活时,它们才第一次被归给他。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真理就从属世记忆中被提升出来,进入心智的理性部分,在那里与良善结合。一旦结合,它们就不再只是知识的事,还是生活的事,因为这时,这个人不再从真理学习当如何生活,而是靠真理生活。真理以这种方式被归给他,并变成意愿的一部分。他因此进入天上的婚姻,因为天上的婚姻就在于良善与真理在理性层的结合。对人来说,这些事都是由主实现的。
但主在自己里面凭自己做到这一切。祂不仅从神性本身生出理性层的良善,还通过这良善生出属世层的真理,并将这真理与良善结合在一起。正是良善为自己选择真理,还形成真理,因为良善只承认与它一致的东西是真理。主所拥有的神性良善便以这种方式为自己制造真理;它也只承认与神性良善一致,也就是系来自祂的神性的东西是真理。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成就每一件事。这些就是“承认这是唯独主所做的”,以及“主所启发的同意”所表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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