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死后,这些诱奸者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这种诱奸不仅是一种大不敬,而且是一种恶毒行为。在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外在状态,他们比很多人都要举止优雅、言谈礼貌。该状态过后,他们被带入其生命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内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的淫欲得以释放,开始它的表演。他们先被带到发誓贞洁的女人面前。与她们在一起时,其恶毒的欲望被测试,以确保他们受审判之前被证明有罪。当他们发觉这些女人的贞洁时,他们的骗术就开始上演,耍弄花招。不过,由于这一切没有奏效,他们只好徒然离开她们。
后来,他们被带到真正纯真的女人面前。当他们试图故伎重演时,被赋予能力的女人们就狠狠惩罚他们。她们在这些人的手、脚和脖子上施加沉重的麻木感,最后使他们感到一种昏厥。就在他们遭受这一切时,这些女人逃离了。此后,一条通往一帮妓女的路向他们打开,这些妓女已学会如何娴熟地伪装纯真。她们首先在同伴中将他们嘲笑一番,最后在得到各种承诺后,允许他们强奸自己。
这样的场景几次三番之后,第三个时期,就是审判的时期就到来了。然后,他们被定罪,沉了下去,聚集到一个地狱的同类那里,该地狱在北部地区。在那里,从远处看,他们就像黄鼠狼。但他们若深深迷恋欺骗,就会由此被带到骗子的地狱,该地狱在西部地区后面的深处。在这个地狱,从远处看,他们就像各种蛇;他们当中最狡诈的,则像毒蛇。但当我蒙允许观察他们的地狱时,在我看来,他们似乎有一种病态黄,长着一张粉白的脸。他们因纯粹是欲望,故不喜欢说话;即便说话,也是发出各种杂音,并且除了同伴外,没有人明白。他们一坐下或站起来,就突然变得不可见了,而是像幽灵一样在洞穴中飞来飞去。因为这时他们陷入幻想,这幻想看似飞舞。飞舞过后,他们就停下来休息。就在这时,令人惊讶的事发生了,他们竟然不认识彼此。这是因为他们陷入欺骗,而欺骗不相信别人,于是便退回来。他们一感觉到从婚姻之爱发出的任何东西,就逃进地下室躲起来。他们也没有两性情爱,完全丧失性能力。他们被称为地狱妖怪。
341.⑻如今的伊斯兰教徒可以娶数个妻子,是因为他们不承认主耶稣基督与耶和华父为一,因而是天地之神;故不能接受真正的婚姻之爱。按照穆罕默德传下来的宗教信仰,伊斯兰教徒承认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还承认祂被父神差到世上来教导人。但他们不承认父神与祂为一,或祂的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肉体那样联结为一个人,而这是所有基督徒出于《亚他那修信经》的权威所信的。因此,穆罕默德的追随者们不能承认我们主是永恒之神,只能承认祂是一个完美的属世人。由于穆罕默德持有这种观点,所以追随他的门徒也持这种观点。他们因知道神为一,正是祂创造了宇宙,故在其敬拜中不能不忽略主;这更多是因为他们还宣称穆罕默德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他们对主的教导也一无所知。这就是为何其本质上属灵的心智内在区域无法被打开的原因。唯独主打开它们(参看340节)。
当主作为天地之神被承认和靠近时,它们就被主打开,并且在那些照祂诫命生活的人当中被打开。其真正原因在于,若非这样,就不会有联结,没有(与主的)联结就没有(对主的)接受。就人而言,他既能拥有主的同在,也能与主联结;靠近祂实现同在,照祂诫命生活实现联结。只有同在,不会有接受;但既有同在,同时也有联结,就会有接受。
对此,我讲一下来自灵界的新奇事。在那里,思想一个人会使得他在场;但是,若不藉着一种爱之情感,两个人就不会有联结;这爱之情感只有通过遵行对方的话和决定才能被注入。在灵界,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来源于主,因为祂就以这种方式同在,并以这种方式与人联结。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知道,为何伊斯兰教徒可以娶数个妻子;这是因为,只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之间存在的真正婚姻之爱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还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不允许他们承认主等同于父神,进而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每个个体里面的婚姻之爱皆取决于他里面的教会状态,这一点可见于130节,以及前面章节的许多地方。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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