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3

463.⑴找情妇或纳

463.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截然不同:一种是男人让一个女人与妻子共享他的床,与她并妻子同时生活;一种是男人与妻子合法、正当分离后,让另一个女人分享他的床。

找情妇或纳妾的这两种方式彼此相去甚远,犹如肮脏的亚麻布和干净衣服的区别。那些看问题又清楚又准确的人能看出这一点,而那些看问题又混乱又模糊的人则看不出。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人能看到这一点,那些陷入通奸之爱的人则看不到。源于两性情爱的一切对后者来说,如同黑夜那样幽暗;而对前者来说,则如同白昼那样清晰。尽管如此,那些陷入通奸的人仍能看到这些衍生物及其区别,当然,不是凭他们自己心里明白,而是由别人告知。通奸者同样能提升他们的理解力,和贞洁的已婚者一样。然而,通奸者从别人那里得知这些区别后,若将其理解力沉浸于自己污秽的乐趣,就会从记忆抹除它们。因为贞洁与不贞洁、理智与疯狂无法共存;不过,当保持分离时,它们就能被理解力区分开。

在灵界,我曾问一些不视通奸为罪恶的人,他们是否知道行淫、找情人、找情妇或纳妾的两种方式,以及通奸的各个等级之间的一个区别。他们说,这一个就像那一个。我又问婚姻是否也和它们一样,他们四下里看了看,确认没有任何神职人员在场后,说,婚姻本质上也一样。那些在思想观念上视通奸为罪恶之人则不同。这些人说,他们已经在属于感知的内在观念中看到区别,只是尚未努力辨别并区分它们。我可以肯定,天堂天使甚至能感知这些区别中的最小细节。因此,为了清楚说明找情妇或纳妾的这两种方式彼此对立,其中一种摧毁婚姻之爱,另一种则不然,我首先描述有害的这一种,然后再描述无害的那一种。

 

 



婚姻之爱 #426

426.⑶淫乱之爱是

426.⑶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属世人就本身而言是属灵人的对立面。在教会,众所周知,属世人和属灵人彼此如此对立,以致这一方不意愿另一方所意愿的;事实上,它们彼此争战。但由于这一点尚不清晰,所以我必须阐明属世人和属灵人之间有何区别,以及是什么激发属世人反对属灵人。每个人长大后首先被引入属世人,这种引入通过知识和认知,以及理解力的理性事物实现;但他通过对履行服务或功用的爱被引入属灵人,这种爱也被称为仁爱。因此,人拥有这爱或仁爱程度,就是他属灵的程度;人缺乏这爱或仁爱的程度,就是他属世的程度,无论他的头脑多么聪明,他的判断多么明智。一旦脱离属灵人,属世人就会放纵自己沉浸于欲望,无论他如何将自己提升至理性之光。

只要想想他缺乏仁爱的秉性就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凡缺乏仁爱的人都沉溺于淫乱之爱的一切淫荡。所以,当有人告诉他,这种淫荡的爱是贞洁的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并乞求他请教自己那理性微光时,他不会听从,除非与生来就植入属世人的邪恶快乐相结合。他会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他的理性没有看出有什么东西反对其身体感官的甜蜜诱惑;一旦确认这一点,他的理性对于属婚姻之爱的一切快乐就变得麻木,再也没有知觉了。事实上,如前所述,他会反对它们,并且得胜。然后,他就像一个屠杀后的征服者,将婚姻之爱安扎在他里面的营地全部彻底地毁掉。属世人正是出于他的淫乱之爱而如此行。上述引证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两种爱之间的这种对立起源于何处。因为如前面多处所证明的,婚姻之爱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属灵之爱;而淫乱之爱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属世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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