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19.“透过自然界的可见事物,谁都能确认赞成神性。如当他研究关于蜜蜂的知识时:蜜蜂知道如何从花草中采集蜂蜡、吸食花蜜;知道如何建造类似小房子的蜂室,并将它们布置成一座城市的样式,还有进出的街道;它们远远地就能嗅到花草的芳香,然后从中为房子采集蜂蜡、为食物采集花蜜,并满载这些东西,径直飞回自己的蜂巢。它们就这样为自己预备食物和居所,以度过即将来临的冬天,仿佛它们早就知道并有所预见。它们还立一个女王来管理它们,通过这个女主人繁衍后代;它们在上面为她建造一种宫殿,并有侍从围着她;分娩之际,她在侍从的陪伴下,逐个蜂室产卵,这些卵被跟随她的蜂群密封起来,免得遭到空气伤害;它们便从这些卵中获得新的后代。后来,这后代到了能重复上述过程的年龄,就从家里(即蜂巢)被逐出;被逐出的蜂群首先都聚集起来,结成一团,以免彼此失去联系;然后侦察蜂四处飞行、另觅家园。约在秋季时分,无用的雄蜂就被带出来,并被剥去翅膀,防止它们飞回来消耗食物,因为它们没有为这些食物劳力。还有更多类似现象,由此可见,鉴于蜜蜂对人类有用,所以它们凭来自灵界的流注而拥有某种类似世人,确切地说,类似天上天使的管理模式。
“凡理智未被损坏者,谁看不出蜜蜂当中的这类现象不可能出于自然界?太阳,就是自然界的源头,与效仿和类似天堂的管理模式有何共同之处呢?从这些低等生物所得来的这些及类似证据,既能使一个承认并敬拜自然界的人确认赞成自然界,也能使一个承认并敬拜神性的人确认赞成神性。因为属灵人在这些现象中看见属灵的结果,而属世人则看见属世的结果,各自取决于他的性质。至于我本人,这类证据见证了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或说灵界流入自然界,因而见证了来自主的神性智慧的流入。试想一下,若无神性从祂的智慧经由灵界流入你们,你们还能否分析思考什么政府形式、世间法律、道德美德或属灵真理?至于我本人,过去不能,现在也不能。因为我一直在通过感知和感受观察这种流注,现已持续了二十五年,从未间断。所以,我能凭亲身经历作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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