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婚姻之爱 #327

327.这些实验过后

327.这些实验过后,我对旁观者说:“你们已经从这三个实验证据看出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同样看出为何属世人不为属灵人所见,属灵人也不为属世人所见。然而,他们在情感和思维,以及由此而来的同在方面却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时,我转向校长说:“这就是为何我在路上时,你时而看见我,时而看不见的原因。”言毕,只听见有声音从高层天堂对校长说:“请上到这里来。”于是,他就上去了,回来后,他说,天使和他一样,以前也不知道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这种区别,因为他们一直没有机会在一个同时处于两个世界的人身上进行比较;由于缺乏对比,故无从得知这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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