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SS32.然而,这些事无法以三言两语解释清楚。它们确是天堂天使所熟悉的奥秘,这些奥秘将尽可能地在《教义之主篇》的序言所列举的著作中展开,即:《圣治》(全称《关于神性治理的天使智慧》);《神性全能,全在和全知,无限和永恒》(全称《关于神性全能,全在和全知,无限和永恒的天使智慧》);《圣爱与圣智》(全称《关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智慧》);《生活》(全称《关于生活的天使智慧》)。圣言本质上是拯救人类的一部神性著作。目前,我们从前面所述足以得出这个结论:被称为“字义”的圣言最低或属世意义是它的两层内在意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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