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三、灵界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
ISB5.属灵事物只能从爱,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发出,爱只能从为爱本身的耶和华神发出,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发出。所以,一切属灵之物都从灵界太阳流出,如同从它们的源泉流出;这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它中间。这太阳本身不是神,而是来自神,是围绕祂、来自祂的最近气场。耶和华神通过这太阳创造宇宙;宇宙是指作为一个整体的所有世界,这些世界和我们浩瀚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多。
创造通过这纯粹为爱的太阳,因而由耶和华神实现,因为爱是生命的真正存在,智慧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一切事物都是从爱通过智慧创造的。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祂造的。(约翰福音1:1, 3, 10)
此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因而也指神性智慧;所以此处“圣言”也被称为照亮每个人(1:9)的光,神性智慧以同样的方式通过神性真理照亮每个人。
那些不从藉着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而是从其它任何源头推论诸世界的起源之人,就像头脑紊乱的人一样被迷惑了;他们视幽灵为人,视幻影为光,视想象的人为真实的人。因为受造宇宙是通过智慧来自爱的一个连贯作品。你若能按顺序从初至末查看事物的联系,就会发现这一点。
由于神为一,所以属灵太阳也为一;因为空间的延伸无法论及属灵事物,也就是属灵太阳的衍生物;没有空间的本质和存在在没有空间的空间中无处不在;因此,神性之爱从宇宙的起始处直到它的一切边界。神性充满一切事物,并通过这种充满将一切事物保存在它们被造所处的状态,理性官能从远处就能看到这一点,并且随着它越发知道在自己里面的爱是何性质,以及这爱为了觉察目的而与智慧的结合、为了展现原因而进入智慧的流注、为了产生结果而通过智慧的运作是何性质,就看得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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