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9章 男人和女人的生命状态通过婚姻所产生的变化
184.对于何谓生命状态及其变化,学者和智者可谓了若指掌;但未受过教育的人和简单人并不明白,所以我必须先说一说这个主题。人的生命状态是指生命的品质。人皆有两种构成其生命的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和意愿,故人的生命状态是指其理解和意愿的品质。由此清楚可知,生命状态的变化是指属于理解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方面的变化。就这两个方面而言,每个人都在不断发生变化;不过,人在婚前和婚后所经历的变化是有区别的。本章的目的就是按以下顺序证明这一点:
⑴从婴儿直到生命结束,以及此后直到永远,人的生命状态不断在变化。
⑵内在形式,也就是其灵的形式,同样如此。
⑶这些变化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各不相同,因为男人自创造时就是知识、聪明和智慧的形式,女人则是对男人里面的这些事物的爱之形式。
⑷在男人里面,心智能升入更高级的光;在女人里面,心智能升入更高级的热;女人在男人的光中感受她的热之乐。
⑸男人和女人里面的生命状态在婚前和婚后是不同的。
⑹夫妻里面的生命状态在婚后会发生变化,并随着他们的心智通过婚姻之爱联结而发展。
⑺婚姻还在夫妻的灵魂和心智里面产生不同形式。
⑻女人照《创世记》所描述的那样实实在在地转变为男人的妻子。
⑼妻子以种种隐秘的方式实现这种转变,这就是女人在男人沉睡时被造的意思。
⑽妻子通过将其意愿与丈夫的内在意愿联结实现这种转变。
⑾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双方的意愿合二为一,从而使两个人变成一个人。
⑿妻子通过将丈夫的情感变成自己的实现这种转变。
⒀妻子通过怀着快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实现这种转变,这快乐源于以下事实: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
⒁就这样,少女转变为妻子,少男转变为丈夫。
⒂在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存在于其中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中,妻子越来越变成一个妻子,丈夫越来越变成一个丈夫。
⒃他们的形式也如此逐渐从内在变得更完美和高尚。
⒄享有婚姻真爱的夫妻所生的孩子,会从父母那里继承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若为儿子,就会从该婚姻获得觉悟关乎智慧之事的倾向和能力;若为女儿,就会从该婚姻获得热爱智慧教导的倾向和能力。
⒅这是因为孩子的灵魂来自父亲,它的衣服来自母亲。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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