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8.朝向婚姻的内在倾向和外在倾向自创造时,因而生来就植入每个人。内在倾向是属灵的,外在倾向是属世的。人首先进入外在倾向,然后随着他逐渐变得属灵而进入内在倾向。因此,若他停留在外在或属世的婚姻倾向中,那么内在或属灵的婚姻倾向就被遮盖,仿佛蒙上一层面纱,直到最终他丝毫不知内在或属灵的婚姻倾向,甚至称其为空洞的概念。但人若变得属灵,就开始对它有所了解,后来则对其性质形成某种概念,从而逐步感受到它的魅力、愉悦和快乐。随着这一切的发生,上述外在与内在倾向之间的那层面纱开始变薄,可以说渐渐融化,最终溶解并消失。当发生这种情况时,朝向婚姻的外在倾向的确存留,但它的糟粕不断被内在倾向清除和净化,直到外在倾向可以说变成内在倾向的一张脸,并从内在倾向中的幸福获得自己的快乐,同时获得自己的生命及其性能力的快乐。这就是弃绝淫行,婚姻由此变得贞洁。
有人或许认为,内在倾向从外在倾向分离,或将外在倾向从自身分离后所保留的外在倾向,与尚未分离的外在倾向没什么不同。但我从天使那里得知,这二者完全不同。他们说,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摆脱了一切淫乱,因为内在倾向不可能是淫乱的,只以贞洁为乐;并且,它将类似特性带入其外在倾向,在其中感受自己的快乐。从内在倾向分离出去的外在倾向则完全不同。天使说,这种倾向无论整体还是每一部分,都是淫乱的。他们将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比作上等水果,其美味与芳香渗透到果皮,并将其转变为与它们相对应的形式。
他们还将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比作一个取之不尽的粮仓,从中所取走的不断重新复原;但却将从内在倾向分离的外在倾向比作簸箕里的麦子,若扬出这一簸箕麦子,就只剩下被风吹散的糠秕了。若不弃绝淫乱成分,婚姻之爱就是这种情形。
四、从那太阳发出热和光,从它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
ISB6.众所周知,在圣言,因而在传道者的共同语中,神性之爱用火来表达;如天上的火充满人心,点燃敬拜神的神圣渴望。原因在于,火对应于爱,因而表示爱。正因如此,耶和华神在摩西面前显现为荆棘中的火,同样于西乃山上在以色列人面前显为火;经上吩咐祭坛上要常常有火,会幕中灯台上的灯每晚都要点着。这是因为火表示爱。
这火含有从它发出的热,这一点从爱的效果很清楚地看出来:一个人会随着他的爱上升为激情或烈怒而被点燃、发热、燃烧。血液之热,或人和总体上的动物的生命之热,唯独从构成其生命的爱发出。地狱之火无非是与天堂之爱对立的爱。正因如此,如前所述,神性之爱在天使的世界向天使显为太阳,这太阳就像我们的太阳那样火热;并且天使照着他们对通过这太阳来自耶和华神的爱的接受而享有热。
由此可知,那里的光本质上是智慧;因为爱与智慧像存在与显现那样不可分割;事实上,爱通过并照着智慧存在。这就像我们的世界:春天,热与光结合,使万物发芽生长,最终结果。此外,众所周知,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光是智慧,因为一个人会随着他热爱而变得温暖,他的理解力则随着他变得智慧而处在光中。
我常常看见属灵之光。它在明亮和辉煌上远远超过属世之光,因为它如同明亮和辉煌本身,看上去就像明亮耀眼的雪,又像主变像时所穿的衣裳(马可福音9:3; 路加福音9:29)。由于光是智慧,所以主自称为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9);在别处说:祂是光本身(约翰福音3:19; 8:12; 12:35, 36, 46)。也就是说,祂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圣言,因而是智慧本身。
有人以为属世之光,也就是理性之光,是从我们世界的光发出的,但其实是从灵界太阳的光发出的;因为心智的视觉流入肉眼的视觉,因而灵界的光流入自然界的光,而不是反过来。如果相反的情形发生,就会有物质流注,而不是属灵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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