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六、由此明显可知,属灵流注从其源头到结果是何性质
ISB18.迄今为止,人们推断属灵流注是从灵魂进入身体,而不是从神进入灵魂,从而进入身体的。之所以如此推断,是因为没有人知道灵界和那里的太阳,而一切属灵事物都源于这太阳,如同源于自己的源泉;从而也没有人知道属灵事物进入属世事物的流注。
现在,我因被恩准同时在灵界和自然界,因而得以看见两个世界和两个太阳,故出于我的良心有义务传达这些事。因为知道的东西若不传达给其他人,知道又有什么用呢?岂不像是搜集财富,把它们储藏在棺材里,只是偶尔看一看,数一数,却不想着拿出来使用吗?属灵的贪婪不是别的。
但为叫人们充分了解何为属灵流注及其性质,有必要知道属灵之物本质上是什么,属世之物本质上又是什么,以及人类灵魂是什么。因此,为免得这部短著因对这些主题的无知而存在瑕疵,查阅穿插在《婚姻之爱》一书中的一些记事是很重要的,如:涉及属灵之物的记事(326–329节);涉及人类灵魂的记事(315节);涉及属灵事物进入属世事物的流注(380节);还有更详细的(415–422节)。
935.“每月都结果子”表主照人里面真理的各个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良善。“月”表示人在真理上的生命状态,如下文所述。“结果子”表示产生良善;“果子”表示爱与仁的良善,如刚才所示(934节);由于本质上是主在人里面产生良善,尽管人貌似凭自己、因而表面上产生它们,如前所述(934节),故显而易见,这句话表示主在至内层或核心处时,便从这至内层或核心处产生它们。不过,有必要阐明当如同理解这句话,即:主照人里面的真理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仁之良善。若里面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却以为人行出的良善是主所悦纳的,也就是所谓的属灵良善,就大大受骗了。对人来说,没有真理的良善并非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也并非真理,尽管它们本身可能是真理;因为没有真理的良善就像人没有理解力的意志,这种意志不是人的,而像兽的,或像技工所操纵的木偶的。但意志与理性一起就会照着它藉以存在的理解状态而变成人。因为每个人的生命状态具有这样的性质,他的意愿若不经由理解或认知,就什么也做不了,理解或认知若不通过意愿就什么也思考不了。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因为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或认知。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人里面所产生的良善取决于他里面的真理状态,也就是他的理解力。这就是“生命树每月结果子”的含义,因为“月”表示人里面的真理状态。所有时间,也就是小时、天、周、月、年、世纪,皆表示生命的状态(参看476, 562节)。生命在真理上的状态之所以由“月”来表示,是因为“月”是指由月亮所决定的时间,而“月亮”表示理解或认知和信仰的真理(332, 413, 414, 919节)。在以下经文中,“月”所表相同: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太阳出产的宝物和月亮出产的宝物。(申命记33:13-14)
从月到月,从安息日到安息日,凡有血气的必来在耶和华面前下拜。(以赛亚书66:23)
由于“月”,也就是月亮的度量具有这种含义,所以:
他们在每月或新月的开始献祭。(民数记29:1-26;以赛亚书1:14)
那时,以色列人还吹号。(民数记10:10;诗篇81:3)
他们被吩咐要守亚笔月,在那时守逾越节。(出埃及记12:2;申命记16:1)
“月”表示人里面的真理状态,在反面意义表示他里面的虚假状态,可参看启示录( 9:5, 10, 15; 11:2; 13:5)。以西结书(47:12)中的“月”所表相同。
933.启22:2.“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在中央”表示在至内层或核心处,因而在周围的一切事物中(44, 383节)。“街道”表示教会的教义真理(501, 917节)。“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409, 932节)。“这边和那边”表示在右和在左;在右的真理就是在清晰中的,在左的真理则是在模糊中的;因为在天上,南边表示清晰的真理,在右;北边表示模糊的真理,在左(901节)。“生命树”表示主的神性之爱(89节)。“果子”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或“善行”,对此,下一节会论述。“十二”表示全部,论及教会的良善与真理(348节)。将这些内容合成一个意思,可推知:“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
这一切就发生在那些直接转向主,并避开邪恶因它们是罪的人,因而在那些将要在主的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身上。而那些不直接转向主的人则无法与祂结合,因而也无法与父结合,进而无法处于来自神性的爱;事实上,注视祂才产生结合,当然不是纯理性地注视,而是出于意愿情感的理性注视;除非人守祂的诫命,否则,意愿的情感不会被赐下;因此,主说:
遵守我命令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4)
之所以说在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或核心处,是因为在属灵的事上,一切通过至内层或核心存在,并从至内层或核心发出,正如核心处的火与光向周边散发;或如同热与光从也在核心处的太阳散发到宇宙中。这种情形发生在最小的事物里面,如同发生在最大的事物里面。由于所表示的是一切真理的至内层或核心处,故经上说“在城的街道与河的中央”,而不是说“在河的两边”,尽管所指的就是在两边。当主在至内层或核心处时,一切爱与仁的良善皆通过祂存在,并从祂发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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