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8

十六、由此明显可知,

十六、由此明显可知,属灵流注从其源头到结果是何性质

ISB18.迄今为止,人们推断属灵流注是从灵魂进入身体,而不是从神进入灵魂,从而进入身体的。之所以如此推断,是因为没有人知道灵界和那里的太阳,而一切属灵事物都源于这太阳,如同源于自己的源泉;从而也没有人知道属灵事物进入属世事物的流注。

现在,我因被恩准同时在灵界和自然界,因而得以看见两个世界和两个太阳,故出于我的良心有义务传达这些事。因为知道的东西若不传达给其他人,知道又有什么用呢?岂不像是搜集财富,把它们储藏在棺材里,只是偶尔看一看,数一数,却不想着拿出来使用吗?属灵的贪婪不是别的。

但为叫人们充分了解何为属灵流注及其性质,有必要知道属灵之物本质上是什么,属世之物本质上又是什么,以及人类灵魂是什么。因此,为免得这部短著因对这些主题的无知而存在瑕疵,查阅穿插在《婚姻之爱》一书中的一些记事是很重要的,如:涉及属灵之物的记事(326–329节);涉及人类灵魂的记事(315节);涉及属灵事物进入属世事物的流注(380节);还有更详细的(415–422节)。

揭秘启示录 #924

924.启21:26

924.启21:26.“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表那些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并出于确认,因而也出于虚假作恶的人无一被接进主的新教会。“不得进”表示不被接纳,如前所述。“不洁净的”表示属灵的淫乱,也就是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702, 728节),这就是不洁和不纯本身;因为圣言是洁净和纯洁本身,当被败坏时,就被邪恶与虚假玷污。通奸和行淫对应于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参看134, 632节)。“行可憎与虚谎之事”表示行恶,因而行虚假。“可憎之事”表示各种邪恶,尤其十诫所提到的那些邪恶(891节);“虚谎”表示各种虚假,在此表示邪恶的虚假,这些虚假本身就是邪恶,因而表示确认邪恶的虚假,它们与确认的邪恶是一样的。
“虚谎”之所以表示教义的虚假,是因为属灵的谎言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行虚谎之事”表示照着教义的虚假生活。在圣言中,“虚谎”(lie或译为谎言、说谎、谎诈、虚妄等)表示教义的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与死亡立约,在阴间见异象;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中藏身。(以赛亚书28:15)
他们各人欺哄自己的同伴,不说真话,他们教舌头说谎。(耶利米书9:5)
他们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的律法。(以赛亚书30:9)
看哪!那些以虚妄之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以谎言使我百姓走错了路的,我必与他们反对。(耶利米书23:32)
卜士所见的是虚谎,所说的是幻梦。(撒迦利亚书10:2)
他们所见的尽是空虚,是谎诈的占卜;因你们说的是虚假,见的是谎诈,所以,看哪,我就与你们反对。我的手必攻击说谎言的先知。(以西结书13:6-9; 21:29)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和劫掠。(那鸿书3:1)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怕的固执,他们犯奸淫,行在虚谎中。(耶利米书23:14)
从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虚谎。(耶利米书8:10)
在以色列,他们行事虚谎。(何西阿书7:1)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他从起初是杀人的,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8:44)
此处“谎”也表示虚假。

揭秘启示录 #933

933.启22:2.

933.启22:2.“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在中央”表示在至内层或核心处,因而在周围的一切事物中(44, 383节)。“街道”表示教会的教义真理(501, 917节)。“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409, 932节)。“这边和那边”表示在右和在左;在右的真理就是在清晰中的,在左的真理则是在模糊中的;因为在天上,南边表示清晰的真理,在右;北边表示模糊的真理,在左(901节)。“生命树”表示主的神性之爱(89节)。“果子”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或“善行”,对此,下一节会论述。“十二”表示全部,论及教会的良善与真理(348节)。将这些内容合成一个意思,可推知:“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
这一切就发生在那些直接转向主,并避开邪恶因它们是罪的人,因而在那些将要在主的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身上。而那些不直接转向主的人则无法与祂结合,因而也无法与父结合,进而无法处于来自神性的爱;事实上,注视祂才产生结合,当然不是纯理性地注视,而是出于意愿情感的理性注视;除非人守祂的诫命,否则,意愿的情感不会被赐下;因此,主说:
遵守我命令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4)
之所以说在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或核心处,是因为在属灵的事上,一切通过至内层或核心存在,并从至内层或核心发出,正如核心处的火与光向周边散发;或如同热与光从也在核心处的太阳散发到宇宙中。这种情形发生在最小的事物里面,如同发生在最大的事物里面。由于所表示的是一切真理的至内层或核心处,故经上说“在城的街道与河的中央”,而不是说“在河的两边”,尽管所指的就是在两边。当主在至内层或核心处时,一切爱与仁的良善皆通过祂存在,并从祂发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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