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7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原因在第二层级,结果在第三层级

ISB17.谁看不出目的不是原因,而是产生原因;原因不是结果,而是产生结果;因此,它们是按顺序接连而至的三种不同事物?对一个人来说,目的是他的意愿之爱,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会向自己提议并打算之;对他来说,原因就是其理解力的理性,因为目的通过理性寻求中间或有效原因;结果则是身体从目的和原因,并照着它们的运作。因此,人里面有三样事物,它们按顺序接连而至,并且是以高度层级接连而至的那种方式。当这三样事物出现在行为中或得以稳固时,目的就内在于原因中,并通过原因在结果中;于是,这三者共存于结果。因此,圣言上说,各人要照所行的受审判;因为目的或他的意愿之爱,原因或他的理解力的理性,一起存在于结果,也就是他的身体行为中;因此,整个人的品质就包含在它们里面。

那些不知道这些真理,从而没有区别理性对象的人,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思维观念终结于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或沃尔夫的基质论。因此,他们不可避免地如同用一个门闩那样关闭自己的理解力,以致他们甚至不能理性思考属灵流注,因为他们无法思考任何进展;事实上,沃尔夫论到他的基质说,它若被分开,就会陷入虚无。理解力就这样停留在它自己最初的光中,这光仅从身体感官发出,没有前进一步。因此,人们只知道属灵之物是一种精细的属世之物;动物和人一样拥有理性;灵魂是一阵风,就像人临死从胸中呼出的那口气;此外还有几个不属于光,而是属于幽暗的观念。

由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和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照这些层级行进,如前所示,所以显而易见,聪明实际上在于知道和区分它们,并按它们的秩序来看待它们。通过这些层级,当知道每个人的爱时,也就知道他的品质;因为如前所述,属于意愿的目的,属于理解力的原因和属于身体的结果都是从他的爱出来的,就像一棵树从它的种子出来,果实从树出来一样。

爱有三种:天堂之爱,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天堂之爱是属灵的,世界之爱是物质的,自我之爱是肉体的。当爱是属灵的时,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本质出来的形式,都会获得它们的属灵性质;类似地,如果主导爱是对世界或财富的爱,因而是物质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最初源头出来的衍生物,都会获得物质的性质;同样,如果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或高人一等的爱,因而是肉体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都会获得它们的肉体性质。因为处于这种爱的人只关注自己,因而将其心智的思维沉浸于他的肉体。因此,如刚才所述,人若知道任何人的主导爱,同时知道目的到原因,原因到结果的进程,这三样事物照高度层级按顺序接连而至,就知道整个人。天堂天使便以这种方式了解与他们说话的每个人:他们从他说话的语气觉察到他的爱,从他的脸上看到他的形像,从他的身体姿势看到他的性格。

婚姻之爱 #220

220.⑾男人所拥有

220.⑾男人所拥有的性充裕取决于他们对生殖其智慧之真理的爱,还取决于他们对履行有用服务的爱。这一事实是古人所知,但如今已经遗失的秘密之一。古人都知道,发生在身体中的每个细节都有一个属灵的源头。如,行为是从意愿流出的,而意愿本质上是属灵的;言语是从思维流出的,思维也是属灵的;属世的视觉是从属灵的视觉流出的,属灵的视觉就是理解;属世的听觉是从属灵的听觉流出的,属灵的听觉是理解的关注,同时也是意愿的顺从;属世的嗅觉是从属灵的嗅觉流出的,属灵的嗅觉是感知,诸如此类。古人发现,男性精液的产生同样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他们从理性和经验所提供的众多证据得出结论:其源头是构成理解的真理。他们还说,男性从流入宇宙每一个细节的属灵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所接受的,无非是真理和涉及真理之物;这真理在降至身体时形成种子或精子。正因如此,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种子或精子就是真理。

至于它的形成,他们说,男性的灵魂因是理智的,故是真理;理智并非别的,所以,当灵魂降下来时,真理也就降下来了。他们说,这一切通过灵魂发生,因为灵魂是人和一切动物的至内层,本质上是属灵的,具有与生俱来的自我繁殖的努力;因而在下降的过程中,灵魂寻求并努力自我复制。当这一切发生时,整个灵魂形成并包裹自己,变成种子或精子;这种事可发生成千上万次,因为灵魂是属灵的实质,属灵的实质没有维度或延展,只有完满。没有任何部分从这实质被取走,相反,其整体毫无缺失地复制。正因如此,灵魂完整地存在于它的最小容器,就是种子或精子中,犹如它存在于它的最大容器,就是身体中。

既然灵魂的真理是种子或精子的起源,那么可知,男人的性充裕取决于他们对生殖其智慧之真理的爱。它还取决于他们对履行有用服务的爱,这是因为服务或功用是真理所产生的良善。此外,有些世人甚至知道,勤奋的人具有充裕的性能力,而懒惰的人则不然。当我询问女性如何从男性的灵魂生殖时,得到的答复是:它来自理智的良善,这理智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因为理智能思考“某个事物是良善”,因而思考“这个事物是良善”就是一个真理。而意愿不是如此,它不会思想良善与真理,而是热爱并行出它们。所以,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120节);种子表示真理(参看《揭秘启示录》565节)。


揭秘启示录 #762

762.启18:6.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法则(the law of retaliation)。“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示虚假将同样报应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316,635,649,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照着巴比伦所做的报应她,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 50:29)
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 50:15)
巴比伦女子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似乎是他们所迷惑并毁灭的人要报应他们;但按照灵义,这些人不会报应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报应自己,因为一切邪恶自带惩罚。这种情形类似于圣言各处所说的话,即:神将因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罪孽而报应和报复,并由于愤恨和烈怒毁灭他们;而事实上,是那些反对神的恶人自己这样行,因而向自己行这一切。这就是报应的法则,该法则就来源于这条神性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法则就是相爱或仁爱的法则,由此在地狱所产生的是对立的法则,就是,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不是说那些在天堂的人这样做,而是他们对自己这样做,因为地狱的报应法则和天堂的报应法则正好对立,并且如同被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根据量和质而有大量:
愿那些逼迫我的蒙羞,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利米书17:18)
在以下经文中,表示根据他们转离邪恶的量和质而有大量:
安慰我的百姓,她服役期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你们因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好处;在他们的地内,他们必得加倍的产业,永远之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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