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人的理解力能照其理性的发育而被提升到光,也就是天堂天使所在的智慧中;他的意愿能照其生活的行为而以同样的方式被提升到热,也就是爱中;但意愿之爱不会被提升,除非人意愿并实行理解力的智慧所教导的事
ISB14.人类心智是指它的两种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天堂之光的容器,这光本质上是智慧;意愿是接受天堂之热的容器,这热本质上是爱,如前所示。这两者,即智慧和爱,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既普遍又具体地流入天堂,天使由此而拥有智慧和爱;它们也既普遍又具体地流入这个世界,世人由此而拥有智慧和爱。
此外,这两者结合在一起从主发出,同样结合在一起流入天使和世人的灵魂,但并未在他们的心智中按着结合被接受。形成理解力的光首先在那里被接受,形成意愿的爱逐渐被接受。这也是出于主的旨意,因为每个人都要重新受造,也就是被改造;这一切通过理解力实现。因为从幼年开始,他必须获得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这些知识将教导他要过良善的生活,也就是正确地意愿和行事。意愿就这样通过理解力形成。
为了这个目的,人被赐予将其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在之光的能力,好叫他能看到他当意愿并由此做什么,还叫他能在世上有暂时的兴盛,死后则永远幸福。他若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他的意愿服从智慧,就会变得兴盛和幸福;但他若使自己的理解力服从他的意愿,就会变得不兴盛和不幸福。原因在于,意愿自出生以来就倾向于邪恶,甚至倾向于极恶;因此,除非它受到理解力的约束,否则一个人将冲进令人发指的事,甚至会出于他与生俱来的野蛮本性,为了自己而摧毁和屠杀所有不支持和迁就他的人。
此外,除非理解力能被分离,单独得以完善,意愿则通过它被完善,否则一个人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没有这种分离,没有理解力超过意愿的这种上升,他将不能思考,并出于思考说话,只能通过声音表达他的情感;他也不能出于理性,只能出于本能行事;更不用说他能知道属于神的事,并通过它们认识神,从而与神结合,活到永远了。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就是结合的相互元素;因为没有一种相互性,就不可能有结合,就像没有反应,就不可能有主动与被动的结合一样。唯独神进行作用,人让自己被作用;表面上看,人貌似从自己做出反应,但这种反应内在来自神。
从得到正确理解的这些事可以看出,人的意愿之爱若通过理解力被提升,是何性质,若没有被提升,又是何性质;因此,这个人是何性质。可通过对比来说明,如果人的意愿之爱没有通过理解力被提升,这个人是何性质。他就像一只在高空飞行的老鹰,一看见下面的食物,也就是它渴望的对象,如小鸡,小鹅,甚至小羊羔,就立刻俯冲下去吞吃它们。他还像一个奸夫,把妓女藏在地下室,时而上到房子最上面的房间,与住在那里的人明智地谈论贞洁,时而又匆匆离开他的同伴,在下面与妓女纵情淫荡。
他又像塔上的窃贼,在那里假装守望,但一看见下面掠夺的对象,就急忙下去夺取。他也好比沼泽的苍蝇,纵队飞行在奔跑的马头上,但当马停下时,它们就落下来,投入沼泽之中。这就是意愿或爱没有通过理解力被提升的人,因为那时,他仍在脚下,沉浸于自然界的不洁之物和感官欲望。那些通过理解力的智慧征服了意愿欲望的诱惑之人则完全不同。对这些人来说,理解力后来进入与意愿的婚约中,因而智慧进入与爱的婚约中,它们一起以最大的快乐住在上面。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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