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

ISB1.关于灵魂与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婚姻之爱 #328

328.此后,我们边

328.此后,我们边离开边又谈起这个话题。我说,这些区别之所以存在,唯因以下事实:你们身在灵界,因而本身是属灵的,故而在实质层面,而非物质层面,而实质事物是物质事物的起点。你们在初始层面,因而在单一物中;而我们在衍生层面和复合物中。你们在细节层面,而我们在总体层面。正如总体无法进入细节,物质的属世事物也无法进入实质的属灵事物;就像船上的缆绳无法进入或穿过针眼,或肌肉无法进入或嵌入组成它的一束纤维,一束纤维也无法进入组成它的一根纤维。以下事实在世上也是众所周知的,因而是学者们的共识:属世的无法流入属灵的,但属灵的能流入属世的。这就是为何属世人无法思考属灵人的想法,因而无法表达它们的原因。所以保罗声称,他从第三层天听到的话是“人不可说的”(哥林多后书12:1-4)。

此外,属灵的思维是脱离时空的思维,而属世的思维则涉及时空。因为属世思维的一切观念都有某种时空的东西粘附于它,而属灵的观念则没有这种东西。原因在于,灵界不像自然界那样在时空之中,尽管它有时空的表象。两个世界的思维和感知在这方面也是不同的。所以,你们能从永恒思考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说,思考创世前的神。因为你们不是以时间的观念从永恒思考神的本质,以空间的观念思考祂的全在。因此,你们能理解远远超越属世人观念的观念。

接着我又讲述了我曾如何从永恒思考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思考创世前的神;那时我还没能把时空从我所思想的观念中剔除,于是便陷入困境,因为自然界的观念会涌进来取代神。但我被告知:“剔除时空观念,你就会明白。”然后,我被恩赐剔除它们的能力,于是就明白了。从那时起,我就能从永恒思想神了,但根本不能从永恒思想自然界;因为神在时间之外而在一切时间中,在空间之外而在一切空间中;自然界则在时间之内而在一切时间中,在空间之内而在一切空间中。因此,自然界及其时空必有一个初始和起源,但神没有,因为祂不在时空之中。所以自然界来自神,但并非来自永恒,而是存在于时间中,也就是说,它与其时空的属性一起来自神。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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