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291.“但愿祝福、尊贵、荣耀、权能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世世无穷”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并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以及神性大能自永恒就在主里面,因而在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并通过祂而在那些身处天堂和教会的人里面。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祂进入时间,取了人身,为要救赎和拯救人类(参看281节)。因此,“坐宝座的”表示永恒之主,被称为父;“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也就是子。由于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他们为一,故显而易见,这二者,或“坐宝座的和羔羊”都表示主。由于他们为一,故经上还说“羔羊在宝座中间”(启示录5:6;7:17)。当论及主时,“祝福”是指在祂里面并通过祂而在那些身处天堂和教会之人里面的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参看289节)。“尊贵、荣耀”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249节);当论及主时,“权能”表示神性大能,这是显而易见的。所有这些都是主的,这一点从以下但以理书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各民、各族、各语言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不能废去,他的国永不灭亡。(但以理书7:13-14)
“亘古常在者”是指永恒之主,这一点从以下弥迦书经文明显看出来: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祂的根源从亘古,从往古之日就有。(弥迦书5:2)
还有以赛亚书中的经文: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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