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

ISB1.关于灵魂与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揭秘启示录 #236

236.“有闪电、雷

236.“有闪电、雷轰、声音从宝座中发出”表从主而来的启示、觉知和教导。“闪电”因炫目的闪光而表示启示,“雷轰”因震耳的响声而表示觉知;当这二者表示启示和觉知时,“声音”就表示教导。三者之所以“从宝座中”发出,是因为它们从人子,或主的圣言发出,一切启示、觉知、教导皆从主经由圣言而来。在圣言其它地方,“闪电、雷轰、声音”具有相同的含义,如以下经文:
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天空发出响声;雷声响彻世界;闪电照亮世界。(诗篇 77:15, 17-18)
耶和华的闪电光照世界。(诗篇97:4)
你在急难中呼求我,我就搭救你。我在雷的隐密处应允你。(诗篇81:7)
我听见一大群人的声音,像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取了这国了。(启示录19:6)
正因“闪电、雷轰、声音”表示启示、觉知和教导,故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颁布律法时,有雷轰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并且当有声音从天上传给主时,这声音听上去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29)。由于雅各和约翰代表仁爱及其行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觉知皆出于此,故主给他们“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马可福音3:17)。由此明显可知,在启示录的以下经文中,“闪电、雷轰、声音”所表相同:
我从四活物那里听到一个声音,好像雷轰的响声。(启示录6:1)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像大雷的声音。(启示录14:2)
天使把香炉倒在地上,随有雷轰、大声、闪电。(启示录8:5)
天使大声呼喊,就有七雷发声。(启示录10:3-4)
当时神天上的殿开了,有闪电,声音,雷轰。(启示录11:1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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