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

ISB1.关于灵魂与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20

ISB20.有人曾问

ISB20.有人曾问我是如何从一个哲学家变成一个神学家的;我回答说:“是按着渔夫被主变成门徒和使徒的方式;我从青年时代初期起,就是一个属灵的渔夫了。”听到这话,询问者就问什么是属灵的渔夫?我回答说:“在圣言的灵义中,渔夫表示一个探查并教导属世真理,后来又以理性的方式探查并教导属灵真理的人。”

他又问:“如何证明这一点?”我说,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来证明:

水必从海中绝尽,河也消没干涸。渔夫必哀号,凡向海中抛钩的必悲伤。(以赛亚书19:5, 8)

另一处:

必有渔夫从隐基底站在河水治愈的河边;他们都在那里撒网;他们的鱼各从其类,好像大海的鱼甚多。(以西结书47:9–10)

又一处:

耶和华说,看哪,我必打发许多渔夫,把以色列人打上来。(耶利米书16:16)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主拣选渔夫作门徒,并说:

来,跟从我!我要使你们作得人的渔夫。(马太福音4:18–19; 马可福音1:16–17)

彼得捕了许多鱼后,主对他说:

从今以后,你要得人了。(路加福音5:9–10)

然后,我又从启示录证明了渔夫这一含义的来源;即:“水”表示属世真理(50, 932节);“河”也是(409, 932节);“鱼”表示那些处于属世真理的人(405节);因此,“渔夫”表示那些探查并教导真理的人。

听到这话,向我发问的人提高嗓门说:“现在我明白为何主呼召并拣选渔夫作祂的门徒了;因此,我不奇怪祂也拣选了你,因为如你所说,你从青年时代初期起就是一个属灵意义上的渔夫了,也就是说,是一个属世真理的探查者;现在你是一个属灵真理的探查者,因为这些真理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 他因是一个理性的人,对此又补充说:“唯独主知道谁适合接受并教导那些属于祂新教会的事物,无论是大主教当中的某一位,还是他们的仆人当中的某一位。此外,有哪个基督教神学家在就任神学家之前,不先在学校学习哲学?他还有什么其它源头获得聪明吗?”

最后他说:“既然你成为一名神学家,就请解释一下你的神学是什么?”我回答说:“它有两个原则:有一位神;有一个仁与信的结合。”对此,他回应说:“谁会否认这些原则呢?”我回答道:“当从内在检查时,会发现当今神学就否认这两个原则。”

揭秘启示录 #599

599.“甚至在人面

599.“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表证明他们的虚假是天上的真理,凡接受它们的人都得救,不接受者则灭亡。这些话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最大的奇事就是从天降火;当论及对真理的见证时,古人当中这句确认的俗语便由此而来,即:他们能叫火从天而降,为它作见证。这句俗语表示他们能见证到这种程度。真理也通过天上的火被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亚伦所献的燔祭被天上来的火烧尽。(利未记9:24)
以利亚所献的燔祭也一样。(列王纪上18:38)
“天上的火”在反面意义上则是见证他们陷入邪恶,由此陷入虚假,并要灭亡的征兆;不过,这火是吞灭或烧灭之火;如:
从天而降、烧死亚伦两个儿子的火。(利未记10:1-6)
烧灭二百五十人的火。(民数记26:10)
直烧到营地边界的火。(民数记11:1-4)
两次烧灭王所差遣的五十人之火。(列王纪下1:10,12)
从天降在所多玛的火与硫磺。(创世记19:24,25)
从天而降、烧灭那些围住圣徒的营和蒙爱的城之人的火。(启示录20:9)
门徒恼怒那些不知悔改的人,对耶稣说,主啊,你要不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路加福音9:54)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天上的火”表示一个见证,甚至证实,证明真理是真理的,在反面意义上则证明虚假是真理,如此处。“火”还表示属天之爱,因而表示对真理的热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因而表示对虚假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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