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

ISB1.关于灵魂与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揭秘启示录 #658

658.“因为神的烈

658.“因为神的烈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表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很快会看到,“发尽了”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神的烈怒”表示人的邪恶,这恶因反对神,故被称为“神的烈怒”;不是神向人发怒,而是人因其恶而向神发怒,并且由于人因其恶而受惩罚和折磨时,如死后在地狱中的情形,在人看来,这一切似乎出于神,故在圣言中,烈怒和愤怒,甚至邪恶,都被归到神身上。但这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字义是照着表象和对应来写的,不是灵义上的意思,因为灵义里面没有表象和对应,只有在自己光中的真理;关于愤怒,可参看前文(525, 635节)。经上说“神的烈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以此表示教会的毁灭,和那时它的终结;有必要解释一下原因。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因远离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直到它们荡然无存而逐渐衰退;这一切随着邪恶与虚假的相继增长而发生;当不再有任何爱与信的良善时,那么就只有邪恶与虚假了;当到了这种地步时,教会的终结就到来了。在终结期间,人只知道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因为他出于所感受到的邪恶与虚假里面的快乐而热爱并因此确认它们。
在以下经文中,这就是“灭绝”(consummation,或译“结局”、“完结”、“满盈”、“末了”等)所表示、被称为“荒凉”(devastation,或译毁灭,荒废等)的终结(end):
我从耶和华那里听见已经决定在全地上施行灭绝的事。(以赛亚书28:22)
原来灭绝的事已定,必有公义涨溢,因为主万军之耶和华,在全地之中,必成就所定规的结局。(以赛亚书10:22-23)
耶和华的怒火必吞灭全地,因为祂要快快灭绝这地的一切居民。(西番雅书1:18)
那荒凉最终必临到可憎的飞鸟身上,直到所定的结局,它必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但以理书9:27)
全地必成为荒场,我却不灭绝。(耶利米书4:27)
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是否真的像那达到我这里的嚷叫声一样完结。(创世记18:21)
这论及所多玛。
亚摩利人的罪恶还没有满盈。(创世记15:16)
在以下经文中,教会的终结还以主所说的“时代的末了”(consummation of the age)来表示:
门徒问耶稣,你降临和时代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 24:3)
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收集起来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时代的末了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30,40)
在时代的末了,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9)
耶稣对门徒们说,看哪,我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末了。(马太福音28:20)
“直到时代的末了”表示直到教会的终结,这时必有新的教会,主将与这新教会同在。

圣爱与圣智 #209

3.8最终层级是在先

3.8最终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

209.至此,本部分所论述的关于层级的教义,已通过存在于两个世界中的各种事物予以说明;如通过天使居住的天堂的层级,它们里面热和光的层级,大气的层级,人体内的各种事物,以及动物界和矿物界的各种事物。不过,这种教义适用范围更广;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现象,还适用于文明、道德和属灵事物,以及它们的一切细节。层级的教义之所以也适用于这类事物,原因有二。其一,凡能以某种事物来表述的事物都有一个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的三位一体在里面;这三者照高度层级而彼此关联。其二,文明、道德和属灵事物不是从物质中抽象出来的某种东西,相反,它们是物质。因为正如爱和智慧不是抽象事物,而是物质(如40-43节所示),被称为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一切事物同样是物质。人的确能从物质中抽象出来思想这些事物,然而它们本身并不抽象;如情感与思维,仁与信,意愿与理解力。因为这些与爱和智慧的情形是一样的,即:它们在系物质的主体之外是不可能存在的,而是主体或物质的状态。下文我们将看到,正是这些状态的改变产生了它们的变化。物质也是指形式,因为没有形式,物质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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