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556.“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表凡不爱自己胜过主的。“爱惜性命(soul,或灵魂)”表示爱自己和这个世界,因为“性命”(即灵魂)表示人自己的生命,就是每个人生来所拥有的,这生命就是爱自己与这个世界高于一切;因此,“不爱惜性命(或灵魂)”表示不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主和属于主的事物;“虽至于死”表示宁愿去死;所以,这是说爱主高于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宁愿去死,也不从这两种爱中退出。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凡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凡为耶稣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路加福音17:33)
爱惜自己性命的,就失丧性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性命的,就要保守性命到永生。(约翰福音12:25)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凡要救自己性命的,必丧掉性命;凡为我丧掉性命的,必得着性命。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为自己灵魂的代价呢?(马太福音16:24, 26;马可福音8:34-37;路加福音9:24-25)
“爱主”表示喜欢遵守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24)。原因在于,祂本人就是祂自己的诫命,因为诫命来自祂,因此祂在这些诫命里面,进而在生命刻有诫命的人里面;诫命就铭刻在意愿并行出诫命的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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