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揭秘启示录 #539

539.“十角”表大

539.“十角”表大有能力。“角”表示能力(270节);“十”表示大量(101节)。经上之所以说“龙”大有能力,是因为人凭唯信(这信由“龙”来表示)而无需律法行为的得救迷惑人心,然后确认使之信服。这信之所以极具诱惑力,是因为人一听到律法的谴罚被拿走,并且主的功德通过唯独相信这一点而被归算给他,就能放纵心智与身体的快乐,毫不畏惧地狱;“龙的十角”所表示的能力由此而来。他的确拥有这种能力,这一点从整个改革宗基督教界到处接受这信很明显地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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